原文由 Ins_84d054cd(Ins_84d054cd) 发表:
我们公司老总准备开展一个检测项目。但是这个检测项目只有CJJ,XXXX的技术规范。里面提到检测的方便很少。具体检测的内容没有细说。就简单说了XXX,需要检测。XXX需要检测。具体检测的方法没有写。
有一个别的省专门出了个地方检测标准,就是XXXX检验规范。里面很全,列表说明了要检测的哪些项目。检测的内容、要求、方法。检验流程。注意事项、仪器设备、报告的格式等等。编的非常详细。很不幸,这个地方标准在今年也作废了~~就是不作废我们也不能用其他地方的检测标准~~
现在我想问 一下。没有具体的检测标准作为依据。是不是就不能提报CMA增项的申请了?
如果申请的项目内容按这个失效的标准编制。然后依据的标准按CJJ这个技术规范。就会产生项目内容太细。无法在CJJ这个技术规范中查询到。
请大神解答 一下疑惑
1、您所说的
CJJ,XXXX的技术规范可能不是检测方法标准,而是一份产品标准。
2、在国家没有现行有效的检测标准的情况下,地方/行业/部门的标准,依据《标准化法》,是可以自愿参照执行的。地方标准对于当地而言,属于约定采用(带有强制性),对于异地而言,属于自愿采用(不具有强制性)。
3、地方标准废止有三种可能,一、国家发布了相应的标准,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二、与其他同类检测标准合并为新颁布的检测标准,替代了原来的几个旧标准。三、被测对象属于淘汰产品,市面上几乎绝迹。估计前两项的概率比较大,您应该花时间去检索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