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中列举的钢卷尺、地秤、气体流量计等在强检范围及说明里都有“用于贸易结算”的描述,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在使用这些设备时有些机构的设备证书按照强检的要求取得的可以吗,有没有区别?如果不可以该怎么界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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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由用户去申报,提供“用于贸易结算”的证明,进行备案,然后由计量检定部门核实,然后再看能不能申请检定提醒,强制检定是免费的,费用由国家承担。但一定是强制检定目录中的,用于医疗鉴定,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4用途的是可以申请强制检定的。
例如:体温计,虽然强制检定范围之内,但是家用温度计,不是用于医疗卫生的目的,所有家用的体温计不属于强检范围。
教学用的,家庭用的不属于强检范围的,医疗(医院)用的属于强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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