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很简单。标准之所以换版要么名称有问题需要完善,如果名称不变,内容更改一定较大,需要换成新的版号,或者名称和内容变化都大,那就既需要改名称又需要改版号。
请学术流氓睁大眼睛看看清楚,修订前后的文件与CNAS-CL015的
版本年号有关系吗?啥时候说了最新版本不适用啊?
版主提供的信息告诉大家的事实是CNAS-GL015的名称和内容都有变化,CNAS-GL015:2018《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变成CNAS-GL015:2022《判定规则和符合性声明指南》,名称由《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改为《判定规则和符合性声明指南》,版号由2018改为2022。因此你的“假设”压根就不存在,可谓“假”到家了。 版主的哪句话告诉了你
CNAS-GL015的内容有变化呀“学术流氓”?CNAS的《通知》中给出的《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表》中,谈及了CNAS-GL015的
版本年号吗?CNAS的《通知》说得清清楚楚是
对引用文件的名称进行修订调整,除了对引用文件CNAS-GL015的文件名进行了修改,文件没有一处(包括标点符号、文件的版本号)进行了修改。
作为CNAS-CL01-G003:2021(以下简称G003)引用的文件,发生如此重要的“实质性”改变,G003怎能无所反应?你把G003如此重大的“实质性”反应,非要说成“只是”名称的变更,没有“实质性内容”,说到底就是极力贬低标准变更的作用,贬低版主提供信息的重要性,告诉大家标准的更改纯属多此一举,版主提供的信息也一钱不值,妄图误导大家别关心这种变化。 你这个给脸不要脸的“学术流氓”就是没事在这里找抽。你告诉大家,除了引用文件名称发生了变化,还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变化?我
贬低了标准变更的作用吗?
贬低了版主提供信息的重要性了吗?我说了
标准更改纯属多此一举吗?我说了
版主提供的信息一钱不值吗?如此造谣污蔑、挑拨离间,你会不得好死遭雷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