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0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区域范围 |
1 |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浦东新区 |
2 | 上海申能临港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临港新片区 |
3 |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浦东新区 |
4 |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浦东新区 |
5 |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浦东新区 |
6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 闵行区 |
7 |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闵行区 |
8 |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闵行区 |
9 | 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 闵行区 |
10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 | 宝山区 |
11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 | 宝山区 |
12 |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宝山区 |
13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罗泾燃机发电厂 | 宝山区 |
14 | 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宝山区 |
15 |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 | 金山区 |
16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市管 |
17 | 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化工区 |
18 |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 化工区 |
19 |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奉贤区 |
20 | 上海申能奉贤热电有限公司 | 奉贤区 |
21 | 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 | 奉贤区 |
22 | 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崇明区 |
23 | 上海申能崇明发电有限公司 | 崇明区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
技术审核单位 | 审核日期 | ||||
技术审核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
机组基本情况 | (燃料类型、装机容量、数量) | ||||
工作依据: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 发电设施》 国家最新文件要求等 | |||||
序号 | 主要参数 | 关注重点 | 技术审核结论 (说明审核情况,或“是/否”) | ||
1 | 提交情况 | 1.1 重点排放单位是否在每个月结束之后的40个自然日内提交了碳排放报告月报 | |||
1.2 重点排放单位是否按要求完整上传信息化存证资料 | |||||
2 | 基本情况 | 2.1 表1信息是否与企业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等资料信息一致 | |||
2.2 表2信息是否与企业机组运行规程、排污许可证等资料信息一致 | |||||
3 | 化石燃料情况 | 3.1 燃料消耗量数据获取的口径,a)生产系统记录的计量数据;b)购销存台账中的消耗量数据; | |||
3.2燃料消耗量统计口径是否基本满足指南要求 | |||||
3.3是否上传每日/每月消耗量原始记录或台帐(盖章扫描件) | |||||
3.4是否上传月度燃料购销存记录(盖章扫描件) | |||||
3.5燃料相关参数,如煤种、煤炭购入量、煤炭来源(产地、煤矿名称)是否与原始记录/台帐一致 | |||||
4 | 化石燃料元素碳含量 | 4.1 对于委外检测元素碳含量,是否上传存证有资质的外部检测机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 |||
4.2 检测机构是否与备案数据质量控制计划一致 | |||||
4.3 检测报告是否加盖CMA或CNAS章 | |||||
4.4 对于燃煤元素碳含量委外检测 | |||||
4.4.1 检测报告项目是否包含元素碳含量、低位发热量、氢含量、全硫、水分等参数的检测结果 | |||||
4.4.2是否在每次样品采集之后40个自然日内完成该样品检测并出具报告 | |||||
4.5收到基元素碳含量是否按符合指南要求的公式和口径换算 | |||||
4.6 收到基元素碳含换式公式涉及全水分、内水是否为企业每日自测值的月度加权平均值 | |||||
4.7核算引用的碳空干基或碳干燥基是否与检测报告值一致 | |||||
4.8收到基元素碳含量是否按规定保留四位小数 | |||||
5 | 生产数据情况 | 5.1对于发电量等生产数据,是否上传每月电量原始台帐记录(盖章扫描件) | |||
5.2对于发电量、供热量、运行小时、负荷出力系数等生产数据,是否上传每月电厂技术经济报表或生产报表(盖章扫描件) | |||||
5.3热量的单位换算是否按符合指南要求的公式换算 | |||||
5.4对于运行小时数和负荷(出力)系数,是否提供体现计算过程的Excel表 | |||||
5.5供热比、发电煤(气)耗、供热煤(气)耗、发电碳排放强度、供热碳排放强度、上网电量是否提供每月生产报表、台账记录和Excel计算表 | |||||
5.6运行小时是否保留两位小数 | |||||
5.7负荷(出力)系数是否保留两位小数 | |||||
6 | 其它发现情况及其说明 | ||||
7 | 月度数据及材料技术审核发现问题需提交现场核实的情况 | ||||
审核责任人(签名、日期):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
单位联系人 | 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 ||||
检查工作组组长 | 检查组组长联系方式 | ||||
检查组成员 | 现场检查日期 | ||||
机组基本情况 | (燃料类型、装机容量、数量) | ||||
工作依据: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 发电设施》 国家最新文件要求等 | |||||
序号 | 主要参数 | 关注重点 | 监督检查结论 | ||
(说明检查情况,或“是/否”) | |||||
1 | 基本信息 | 1.1 重点排放单位营业执照、电力业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信息是否变化 | |||
1.2 重点排放单位发电、供热生产设施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 |||||
1.3是否定期对计量器具、监测设备、测量仪表等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并记录存档 | |||||
2 | 化石燃料情况 | 2.1企业是否做到每月一次皮带秤实煤或循环链码校验;或至少每季度对皮带秤进行实煤计量比对 | |||
2.2查阅燃料消耗量原始记录或台帐,核对煤种、煤炭购入量、煤炭来源(产地、煤矿名称)等参数是否与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一致 | |||||
2.3查阅每日/每班次燃料检测记录或煤质分析原始记录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与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一致。 | |||||
2.4对于燃煤电厂,每日或每班入炉煤日综合煤样是否留存两个月备查 | |||||
3 | 化石燃料元素碳含量 | 3.1查阅检测报告原件是否与系统上传电子版一致;检测报告是否加盖CMA或CNAS章 | |||
3.2检测委托单记录的送样名称、克重、日期等是否与检测报告记录信息一致 | |||||
3.3查阅月缩分煤样混合工作记录,确认混合质量是否正比于入炉煤煤量 | |||||
3.4月缩分煤样是否留存一年备查 | |||||
4 | 购入使用电电力情况 | 查阅购入使用电力发票,发票量是否与报告购入使用电量数值是否一致,若有差异是否合理。 | |||
5 | 生产数据情况 | 5.1查阅每月发电量、上网电量等台账及其原始记录是否与系统报告数据一致 | |||
5.2查阅每月供热量台账及其原始记录是否与系统报告数据一致 | |||||
5.3查阅每月电厂技术经济表或生产报表是否与系统上传电子版一致 | |||||
5.4查阅运行小时原始台帐及其原始记录是否与系统报告数据一致 | |||||
6 | 台帐资料留存 | 涉及碳排放核算的所有相关资料是否安排留存5年以上(有无相关内部管理文档规定) | |||
7 | 咨询机构情况 | 6.1 是否委托咨询机构开展碳排放报告编制、数据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无论是否直接付费) | |||
6.2 咨询机构名称 | |||||
6.3 咨询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8 | 月度数据及材料技术审核发现问题现场核实情况 | ||||
监督检查工作组成员(签名、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