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自拍脑袋瞎编臆造,驴头套马嘴,无中生有搬出这些无厘头的东西出来蹭热度博眼球”的陆云,如果真的明白法律有“发布日期”、“实施日期”,且当有同名法律时,较早发布的一定会有(而不是“有的可能最终会有”)“废止日期”,那就还算他有点常识。法律也和标准、规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一样是文件,存在着新旧版本。我国现行《计量法》虽然几经修订并由国家主席批准发布,但“发布日期”、“实施日期”仍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没变,这就意味着“版本”未变,修订重新发布的《计量法》就仍然是旧版计量法,最多也只能称为“修订版”计量法,而不能称为新(版)计量法。
是不是你老娘没教会你说话呀?成天像龟孙子一样跟在我后面牙牙学语复述我的话,听着都令人恶心。
国家
顶层法律有
同名的吗?你都蠢得这个份上了,还扯什么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经过N次修订、修正,有宣布之前的《刑法》废止吗?自己狗屁常识都没有,还好意思在这里点评。
法律也和标准、规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一样是文件,存在着新旧版本。 这是典型的狗屁不懂。规程、规范、检测/试验方法、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都属于标准,是相关领域需要统一的
技术要求。国家法律是指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狭义上讲,就是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发布实施。需要给版次号吗?
国家顶层法律除非不适用,或与其他法律合并,才会宣布废止。你学术无赖找一份带有“废止日期”的
国家顶层法律出来给我看看。
我国现行《计量法》虽然几经修订并由国家主席批准发布,但“发布日期”、“实施日期”仍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没变,这就意味着“版本”未变,修订重新发布的《计量法》就仍然是旧版计量法,最多也只能称为“修订版”计量法,而不能称为新(版)计量法。 你不是信誓旦旦信口开河地说:
“且当有同名法律时,较早发布的一定会有‘废止日期’”吗?修订前的同名《计量法》该不该废止呀?
“修订版”计量法与
“新版”计量法有和区别呀?什么样的情况才能称其为“新版”呀?自己狗屁不懂在这里丢人现眼,还自臭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