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仪”起享奥运】燃气锅炉新增脱硝设施是否需要做环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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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司配套燃气锅炉,现为了锅炉废气能够达标排放,拟建设脱硝设施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号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工程中“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里的污染治理设施改造;企业现有环境治理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更新;”可豁免环评手续。请问我司新增脱硝的污染治理设施,是否需要办理环评登记手续?

回顾:您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00项规定,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议进一步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径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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