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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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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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过后,上海市质监局通报该市生产和销售的学生服中,22批次产品有6批次不合格。其中,上海欧霞时装公司生产的“OUXIA”牌摇粒绒冬装含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属严重质量问题。请问目前国内外对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有何规定?检测标准有哪些?对人体会造成什么伤害?
   
有关在纺织及皮革制品上不得使用某些可能还原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规定,最早出现在1994年7月15日通过的德国《食品和日用消费品法》(第二修正案)。2002年7月19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共同颁布第2002/61/EC号指令,将这一禁令扩展到了全欧盟的范围。
    欧盟指令2002/61/EC的主要内容包括:纺织品和皮革上禁止使用经还原可裂解释放出一种或多种致癌芳香胺(22种)的偶氮染料,而用这些纺织品和皮革或其染色部分制作的最终成品可能与人体皮肤或口腔粘膜直接和长期接触。涉及的产品包括:服装、被褥、毛巾、假发、假睫毛、帽子、尿布及其它卫生用品、睡袋;鞋子、手套、表带、手提包、钱包/皮夹、公文包、椅子包覆材料;纺织或皮革玩具和含有纺织或皮革服装的玩具;直接使用的纱线和织物。该法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003年9月11日起在欧共体所有成员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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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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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1月17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国家强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也将禁用偶氮染料(经还原裂解可释放出24种疑)纳入监控范围,并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2004年11月23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国家强制标准GB19601-2004《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现已经修订,改为24种芳香胺),并从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目前,国内外对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方法都已相对成熟,欧盟最新版的方法有两个:EN14362-1:2012(针对除4-氨基偶氮苯之外的23种芳香胺)和EN14362-3:2012(单独针对4-氨基偶氮苯);中国的最新版方法也有两个:GB17592-2011(针对除4-氨基偶氮苯之外的23种芳香胺)和GB/T23344-2009(单独针对4-氨基偶氮苯)。
小鱼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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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此次上海查出使用了禁用偶氮染料的问题校服是在某学校定制的80套红色涤纶演出服上的黑色镶边上检测出了疑致癌芳香胺—4-氨基偶氮苯,检出量为30ppm。按GB18401的规定,纺织产品上检测出疑致癌芳香胺超过20ppm时,即认为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禁用偶氮染料,由此判定产品为不合格。
      虽然可还原裂解出4-氨基偶氮苯的偶氮染料早就被列入禁用范围,但前些年并未真正列入实际监控范围,主要是在原有的检测方法规定的实验条件下,4-氨基偶氮苯中的偶氮键会被进一步裂解,从而最终生成苯胺和1,4-苯二胺,造成4-氨基偶氮苯无法被检出。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了,随着中国标准GB/T23344-2009和欧盟标准EN14362-3:2012的出台,4-氨基偶氮苯也可以被检测出来了,这就是为什么在前些年禁用偶氮染料检出率不断下降的之后,最近似乎出现了反弹,且被检出的绝大部分是4-氨基偶氮苯。目前对禁用偶氮染料危害的担心主要是经其染色的产品在日常使用中经过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黏膜长期直接接触之后,可能造成部分染料脱落,并通过皮肤或口腔黏膜进入人体,在人体内部的某些不确定的条件下发生还原反应,从而分解出其中含有的疑致癌芳香胺,并基于人的个体条件,可能引发癌症。
WUYUWU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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