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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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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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过后,上海市质监局通报该市生产和销售的学生服中,22批次产品有6批次不合格。其中,上海欧霞时装公司生产的“OUXIA”牌摇粒绒冬装含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属严重质量问题。请问目前国内外对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有何规定?检测标准有哪些?对人体会造成什么伤害?
   
有关在纺织及皮革制品上不得使用某些可能还原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规定,最早出现在1994年7月15日通过的德国《食品和日用消费品法》(第二修正案)。2002年7月19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共同颁布第2002/61/EC号指令,将这一禁令扩展到了全欧盟的范围。
    欧盟指令2002/61/EC的主要内容包括:纺织品和皮革上禁止使用经还原可裂解释放出一种或多种致癌芳香胺(22种)的偶氮染料,而用这些纺织品和皮革或其染色部分制作的最终成品可能与人体皮肤或口腔粘膜直接和长期接触。涉及的产品包括:服装、被褥、毛巾、假发、假睫毛、帽子、尿布及其它卫生用品、睡袋;鞋子、手套、表带、手提包、钱包/皮夹、公文包、椅子包覆材料;纺织或皮革玩具和含有纺织或皮革服装的玩具;直接使用的纱线和织物。该法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003年9月11日起在欧共体所有成员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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