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过期的原始记录怎么处理?

浏览0 回复37 电梯直达
石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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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保留价值的话可以加盖作废留用章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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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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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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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19001-2016已不再分文件和记录,统一叫“信息”,把工作中需要作为依据的信息叫“应保持的文件信息”,把用来作证据的信息叫“应保留的文件信息”。
  作为应保持的文件信息(即常说的文件)的确可以按11楼石头版主说的办法处理,如果有保留价值的话可以加盖作废留用章留存。作为应保留的文件信息(即常说的记录),都有“保存期”,报废就是报废,有用就是有用,报废就不再有用,有用就不能报废,无非是不同的记录应该规定有不同的保存期。有的记录保存期可能是“永久”,即便产品淘汰了,甚至企业倒闭了,却仍然需要继续保持下去,称为永不报废的记录。
  8楼版主问及普通的原始记录应不应该那么麻烦,的确普通的原始记录不应该那么麻烦,例如压力表、游标卡尺等检定记录保存两个周期的期长即可由检定人员自行销毁。但这种操作方式一定要在《记录管理程序》中明确规定,使检定人员能够“有法可依”,如果没有文件作这种规定,检定人员是万万不可自行销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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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q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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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作废资料的处理方式应该写入“文件管理程序”里面,按程序办就好了。
楼主“文件管理程序”里面没有这部分内容的话,算是程序未闭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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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ic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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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的原始记录,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销毁,有销毁人和监销人。不能当废纸卖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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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guiyu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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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GB/T19001-2016已不再分文件和记录,统一叫“信息”,把工作中需要作为依据的信息叫“应保持的文件信息”,把用来作证据的信息叫“应保留的文件信息”。
  作为应保持的文件信息(即常说的文件)的确可以按11楼石头版主说的办法处理,如果有保留价值的话可以加盖作废留用章留存。作为应保留的文件信息(即常说的记录),都有“保存期”,报废就是报废,有用就是有用,报废就不再有用,有用就不能报废,无非是不同的记录应该规定有不同的保存期。有的记录保存期可能是“永久”,即便产品淘汰了,甚至企业倒闭了,却仍然需要继续保持下去,称为永不报废的记录。
  8楼版主问及普通的原始记录应不应该那么麻烦,的确普通的原始记录不应该那么麻烦,例如压力表、游标卡尺等检定记录保存两个周期的期长即可由检定人员自行销毁。但这种操作方式一定要在《记录管理程序》中明确规定,使检定人员能够“有法可依”,如果没有文件作这种规定,检定人员是万万不可自行销毁的。
化验室的检验记录化验室自己有没有权利决定销毁的方式呢?
qianguiyu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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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qqqid(qqqid) 发表:
过期作废资料的处理方式应该写入“文件管理程序”里面,按程序办就好了。
楼主“文件管理程序”里面没有这部分内容的话,算是程序未闭合吧。
看样子,程序文件不能有漏洞
qianguiyu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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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yayicuo(v3253952) 发表:
过期的原始记录,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销毁,有销毁人和监销人。不能当废纸卖喽。
好的,谢谢解答!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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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qianguiyun1(qianguiyun1) 发表:
化验室的检验记录化验室自己有没有权利决定销毁的方式呢?
  我认为化验室的检验记录也是品种繁多的。不同的产品,不同的客户,可能对检验记录的保存期都有不同的保存期。对于那些一般性产品的化验记录,可以规定较短的保存期,保存期满由化验室自行销毁。对于重要的,产品寿命较长的化验记录,保存期也应该适当放长。对于极其重要的产品化验记录,保存期满要不要销毁,建议最好还是经相关领导批准,批准后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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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m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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