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如何判定标准里提到的检测工具是否需要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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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测量设备”的定义,根本就不存在“如何单独成为测量设备”的问题。没有组合的“软件”和“传感器”相似,单独就是“测量设备”,与其他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等测量设备组合后,仍然还是测量设备(此时的组合又可以作为测量设备的一种,称为测量系统)。只有居心不良专门找茬骂人的社会流氓,才会提出软件、辅助设备等“如何单独成为测量设备”,如此低能、低智的问题。
  钢直尺、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砝码、有刻线标记的玻璃量器等实物量具,也是“测量设备”的一种。这种测量设备与软件、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等测量设备不同,它们没有“示值”,有的只是“标称值”。“标称值”使用的“标称”,顾名思义是量具上“标记”的“名称”。根据定义,实物量具能够提供给被测量的“示值”应该是计量标准通过校准赋予“标称值”的量值。但人们所称的实物量具“示值”,却是人们看到的刻线标记名称(标称值),与科学定义的“示值”不符。人们所称的实物量具所谓“示值误差”,其实是“标称值”与“参考值”(即标准值)的差。人们对实物量具的要求,与对仪器仪表的要求是不同的,人们更关注实物量具“标称值”的“实际值”或“修正值”,而不是“示值”和“示值误差”。因为多值实物量具的使用可以读取多个“标称值”,有点类似于仪器仪表可以读取多个“示值”,因此,仿照仪器仪表使用了所谓的“示值”和“示值误差”,所以所谓的“示值”和“示值误差”只适用于多值实物量具,不适用于砝码、量块、量规、量提……等实物量具。
  不妨我们也借用路云先生自己的话结束实物量具的话题,奉劝20楼这位只会骂人,不学无术,不懂装懂的“社会流氓”,骂人于技术讨论毫无用处,只能彰显你的流氓行为有多恶劣,不要再一而再再而三地、无休止地、不怀好意地、存心恶意地忽悠误导广大版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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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 22:40:45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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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测量设备”的定义,根本就不存在“如何单独成为测量设备”的问题。没有组合的“软件”和“传感器”相似,单独就是“测量设备”,与其他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等测量设备组合后,仍然还是测量设备(此时的组合又可以作为测量设备的一种,称为测量系统)。
      “传感器”属于“辅助设备”,不是“软件”,你指鹿为马鱼目混珠在这里答非所问。我早就说了,具有测量功能的“辅助设备”,可以单独成为“测量设备”,也可以与其他测量设备组合,构成新的测量设备。不具有测量功能的“辅助设备”,就只能与其他测量设备组合,构成“测量设备”。限压阀、限位开关、漏电开关、熔断保险丝等,也具有传感器的功能,这些“辅助设备”可以单独成为“测量设备”吗?怎么检定?怎么校准?你都蠢到何种地步了,还扯什么智商啊?要你拿出哪家不与其他测量设备组合的“软件”是经过了检定/校准的证据,你到现在都还在装死。要说多少遍呀,“学术流氓”?
      “标称值”使用的“标称”,顾名思义是量具上“标记”的“名称”。根据定义,实物量具能够提供给被测量的“示值”应该是计量标准通过校准赋予“标称值”的量值。但人们所称的实物量具“示值”,却是人们看到的刻线标记名称(标称值),与科学定义的“示值”不符。
      狗屁不懂在这里瞎扯。“校准”是对已知量(示值)的测量,“赋值”是对未知量的测量。通过计量标准校准所赋予的量值是“校准值(实际值)”,而不是“标称值”。奉劝不懂装懂的规某人,不要在这里正经歪念胡说八道地忽悠误导他人了。
      人们所称的实物量具所谓“示值误差”,其实是“标称值”与“参考值”(即标准值)的差。
      这不就是“示值”与“标准值”之差吗,与“误差”的定义不符吗?
      所以所谓的“示值”和“示值误差”只适用于多值实物量具,不适用于砝码、量块、量规、量提……等实物量具。
      你不是说“实物量具”都没有“示值”吗?现在怎么又承认有“示值”啦?单值实物量具没有“示值”和“示值误差”吗?你这个“学术流氓”不仅自己不敢晒证据(要么是存心不晒证据原文),自拍脑袋胡说八道地误导大家,不仅施展卑劣手段篡改标准原文,而且还要厚颜无耻地指责别人晒出官方权威证据原文是浪费资源。现在我将单值实物量具有“示值”及“示值误差”的证据晒出来给大家看看,大家看看这位给脸不要脸的“学术流氓”还会怎样狡辩。

      鹦鹉学舌借用别人的话来反唇相讥,只能证明自己无能、厚颜、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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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人们所称的实物量具所谓“示值误差”,其实是“标称值”与“参考值”(即标准值)的差。
       这不就是“示值”与“标准值”之差吗,与“误差”的定义不符吗?
  答:请一贯概念混淆之人不要偷换概念!请瞪大眼睛看清楚,前面说的是“标称值”,后面被你偷偷地换成了“示值”。

  “示值”是用计量标准对仪器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测量结果与参考值的差的的确确就是“误差”。因此,“示值”与“标准值”之差符合“误差”的概念,故而可以称为“示值误差”。

  “标称值”是人们刻写(标注)在量具上的名称“符号”,该符号名称代表的“值”是人的主观意愿,这个意愿一旦被“标称”,将伴随量具终生,终生不变。“标称值”并非“测量结果”,因此“标称值”与“参考值”的差,理论上并不符合“误差”的定义。由于人们常常把自己的意愿当作“理想”,导致初入计量领域的人常把“标称值”想象成“理想值”,进而理解成“真值”,把校准得到的“实际值”则误认为是“测量结果”。实际上,理解为“测量结果”的值恰恰是“参考值”(标准值)。这就是有人常常搞错正负号,进而造成专业考试和实际工作中常犯错误的原因。为了防止在实物量具校准和使用中这种错误的发生,注册计量师考试也常常不缺这种试题。

  任意点的量块长度与标称长度(标称值)的代数差叫“偏差”,请路云先生不要错误理解成“误差”,“偏差”不是“误差”。量块、量规、砝码、吸管、滴定管等实物量具均是如此。不管路云先生还能举出多少个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看规程规范时都应该保持自己清醒的头脑,无论规程规范怎么说,千万不能混淆概念。真心奉劝路云先生应该痛下决心,放弃特别嗜好骂人的不良行为,该静下心来彻底改一改你那“盲人摸象”和混淆概念的惯性思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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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4 23:21:30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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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一贯概念混淆之人不要偷换概念!请瞪大眼睛看清楚,前面说的是“标称值”,后面被你偷偷地换成了“示值”。
      到底谁概念混淆啦?“标称值”是不是“标称量值”的简称?“标称量值”与“示值”是不是都是由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给出的量值?

      “示值”是用计量标准对仪器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测量结果与参考值的差的的确确就是“误差”。因此,“示值”与“标准值”之差符合“误差”的概念,故而可以称为“示值误差”。
      “示值”的定义是你说的这样吗?看看上面“示值”的定义,再看看下面的“测得值”的定义,自己偷换概念将“测得值”偷换成“示值”,你怎么有脸在这里说教呀。“示值”是测量仪器的特性,“测得值”是测量结果的特性。“示值”与“参考值”之差才叫“示值误差”(又称“仪器偏移”),“测得值”与“参考值”之差谓之“测量误差”。我这么表述有问题吗?哪句话概念不清?哪句话概念混淆?将“示值”与“测得值”混为一谈的,恰恰是你这个“学术无赖”。

      “标称值”并非“测量结果”,因此“标称值”与“参考值”的差,理论上并不符合“误差”的定义。
      “标称值”不是标定赋值机构的“测量结果”是什么?理论上怎么不符合“误差”的定义?自己不懂装懂在这里瞎扯。
      任意点的量块长度与标称长度(标称值)的代数差叫“偏差”,请路云先生不要错误理解成“误差”,“偏差”不是“误差”。量块、量规、砝码、吸管、滴定管等实物量具均是如此。
      不要以为世上只有你这位“拧种”聪明,就像捡到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借机炒作。“偏差”与“误差”是一对同生共死的孪生兄弟,两者大小相等符号相反,本质都是定量表征偏移程度,“偏差”就等于“负误差”,没有“误差”,又哪来的“偏差”?我的理解错了吗?错在哪里?你是不是又要嚼“同心度”不是“不同心度”“垂直度”不是“不垂直度”这样的烂舌呀?到底谁在这里偷换概念指鹿为马,谁在这里盲人摸象正经歪念,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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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5 17:32:54 Last edit by luyu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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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24楼一贯概念不清、概念混淆的人不要只会骂街,不要只会复制粘贴,至于你是不是你所说的“拧种”,不是本论坛讨论的话题,我不想做出任何评论。我只提醒请你认认真真地多读几遍你自己复制粘贴的5.2和7.4条定义。
  5.2条“测得的量值”的定义明确告诉我们,“测得的量值”才是代表“测量结果”的量值。“测得的量值”一定是测量者通过实施测量过程才能得到。
  7.4条“标称值”的定义是“经化整的值或近似值”。“化整”该采取什么标准化优先系列,应该化整到什么程度,或“近似值”的取舍应该达到什么程度,完全取决于测量设备设计者根据调查研究测量者使用中的需求,提出的主观意愿,其目的是为测量者(测量设备的使用者)“适当使用提供指导”。因此一旦完成实物量具的设计,该量具的“标称值”就不再改变,图纸工艺和产品标准怎么规定的,无论该实物量具已经生产为成品还是尚未投产,无论它是新品还是已经使用到报废,其“标称值”永远都不会改变。
  所以,“标称值”是设计者为了给测量者“适当使用提供指导”而做的,反映在产品标准、图纸或生产工艺上的设计成果。生产人员必须按设计人员的要求生产,并将对该“标称值”的规定固化在该实物量具上。“标称值”不是测量人员通过测量给出的“测量结果”,也不是标定赋值机构(校准机构、检定机构、测量机构)通过测量提供的“测量结果”。标称值与标准值的差不是“测量结果与参考值之差”,在理论上也就根本不符合“(测量)误差”的定义。所以实物量具常常使用“偏差”的概念,将测得的值(称为“实际值”)与“标称值”的差称为“偏差”。为了与仪器仪表的特性相对应,假设“标称值”是“示值”(其实并不是,而是为了理解方便的一种假设),因此使“偏差”与“示值误差”成为“绝对值相等符号相反”的一对值,这就是初入计量领域的人经常搞错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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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条“测得的量值”的定义明确告诉我们,“测得的量值”才是代表“测量结果”的量值。“测得的量值”一定是测量者通过实施测量过程才能得到。
      这到底是“示值”还是“测得值”呀?你怎么不说啦?你23楼说“示值”是用计量标准对仪器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是不是偷换概念将“示值”说成是“测得值”啦?用计量标准对“标称量值”为1kg的砝码进行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为1.002kg,到底“1kg”是被测砝码的“示值”,还是“1.002kg”是被测砝码的“示值”呀?谁概念不清啦?谁概念混淆啦?是不是该自我掌嘴打脸呀?
      7.4条“标称值”的定义是“经化整的值或近似值”。“化整”该采取什么标准化优先系列,应该化整到什么程度,或“近似值”的取舍应该达到什么程度,完全取决于测量设备设计者根据调查研究测量者使用中的需求,提出的主观意愿,其目的是为测量者(测量设备的使用者)“适当使用提供指导”。因此一旦完成实物量具的设计,该量具的“标称值”就不再改变,图纸工艺和产品标准怎么规定的,无论该实物量具已经生产为成品还是尚未投产,无论它是新品还是已经使用到报废,其“标称值”永远都不会改变。
      所以,“标称值”是设计者为了给测量者“适当使用提供指导”而做的,反映在产品标准、图纸或生产工艺上的设计成果。生产人员必须按设计人员的要求生产,并将对该“标称值”的规定固化在该实物量具上。
      “标称值”谁规定了只适用于“实物量具”,不适用与“非实物量具”呀?“非实物量具”难道不是如此吗?指针式压力表、指针式万用表、带表卡尺不都是如此吗。你干了几十年的计量,到现在都还拎不清“标称量值”的适用范围,可见你的水平和理解能力有多么的臭。说你不懂装懂、鱼目混珠、滥竽充数不仅没有冤枉你,事实证明千真万确、恰如其分。
      “标称值”也不是标定赋值机构(校准机构、检定机构、测量机构)通过测量提供的“测量结果”。
      不是通过测量得到(或验证),标定赋值机构凭什么做这一标记呀?
      标称值与标准值的差不是“测量结果与参考值之差”,在理论上也就根本不符合“(测量)误差”的定义。
      你说不符合就不符合啦?有依据吗?标称值为1kg的砝码,标准值为1.002kg,1kg-1.002kg=-0.002kg,这个“-0.002kg”理论上这么不符合“示值误差”的定义啦?它不是该砝码的“示值误差”是什么?
      所以实物量具常常使用“偏差”的概念,将测得的值(称为“实际值”)与“标称值”的差称为“偏差”。为了与仪器仪表的特性相对应,假设“标称值”是“示值”(其实并不是,而是为了理解方便的一种假设),因此使“偏差”与“示值误差”成为“绝对值相等符号相反”的一对值,这就是初入计量领域的人经常搞错的主要原因。
      什么叫假设“标称值”是“示值”呀?谁假设的?“标称值”本来就是“示值”的一种。遮遮掩掩东扯西绕,直接承认我“偏差”与“误差”的概念正确不就完了嘛。“偏差”与“误差”都是定量表征偏移程度的本质有区别吗?无非就是站在不同的视角进行阐述而已,你又什么好嘚瑟的?
      有多少实物量具使用“偏差”的概念呀?光滑极限量规用了吗?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用了吗?砝码用了吗?玻璃量器用了吗?钢直尺用了吗?你除了不敢举证,自拍脑袋胡说八道地忽悠误导新人,还有什么龌龊事干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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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路云先生连小学语文都没学,看不懂国家规范给的定义。5.2明明是给“测得的量值”简称“测得值”的定义,还要不断地问“ 这到底是示值还是测得值呀?你怎么不说啦?”,真的很可笑。7.4条是“标称值”的定义,也没有人说过标称值只适用于“实物量具”,本人也只是讲实物量具的标称值,不没有涉及仪器仪表有没有标称值,路云先生偏偏要质问“谁规定了(标称值)只适用于实物量具,不适用于非实物量具呀?”,中国话的理解能力如此之差,建议先去找小学老师补补课。
  什么叫假设“标称值”是“示值”呀?谁假设的?
  答:作为定义是唯一的,必须站在同一个角度阐述,因此阐述也是唯一的,不能凭个人的主观想象“站在不同的视角进行阐述”。实物量具只有标称值(设计人员规定的)和实际值(校准人员测得的)以及“偏差”和“修正值”,并没有示值。标称值是设计人员确定的,对于实物量具将终生不变,示值是校准人员测得的,随着使用过程的延续将不断变化。尽管标称值绝非示值,但为了与仪器仪表的示值相对应和便于理解术语“标称值”,只能假设实物量具的标称值“相当于”示值。在这种“假设”之下,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且不可划等号,混淆概念。因为校准人员对实物量具标称值的测得值是“实际值”,此时的“实际值”本质上却是“标准值”,所以要称实际值与标称值之差为“偏差”,而校准人员对仪器仪表测得的值是示值,测得值与标准值之差叫误差,因此这个“差”称为示值“误差”。所以,把标称值称为实物量具的示值只能是一种“假设”或“比喻”,而不能像路云先生那样混淆甚至划等号。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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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路云先生连小学语文都没学,看不懂国家规范给的定义。5.2明明是给“测得的量值”简称“测得值”的定义,还要不断地问“ 这到底是示值还是测得值呀?你怎么不说啦?”,真的很可笑。

      让大家看看,以上红线标示的这两句话,是从哪个无赖嘴里说出来的?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到底是“测得值”还是“示值”呀?到底是谁的语文水平小学不如啊?到底是谁看不懂国家规范的定义呀?一会儿说“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是‘示值’”,一会儿又说“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是‘测得值’”。但凡从你这个“学术无赖”嘴里说出来的话,无论是否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也都是“真理”是不是?居然也好意思耻笑别人,真可谓是自臭不觉,不知羞耻。
      7.4条是“标称值”的定义,也没有人说过标称值只适用于“实物量具”,本人也只是讲实物量具的标称值,不没有涉及仪器仪表有没有标称值,路云先生偏偏要质问“谁规定了(标称值)只适用于实物量具,不适用于非实物量具呀?”,中国话的理解能力如此之差,建议先去找小学老师补补课。
      既然实物量具的标称值与非实物量具的标称值没有任何区别,你特意搬出“实物量具”出来强调闲扯,什么目的?什么意思?我还不知道你想忽悠误导新人以及非计量人士吗。跟你打交道十几年了,你撅起屁股想拉什么屎,别人看不出,我还看不出吗。
      实物量具只有标称值(设计人员规定的)和实际值(校准人员测得的)以及“偏差”和“修正值”,并没有示值。
      JJF1001-2011第6.5条“实物量具”定义的注释1(见18楼截图),以及第7.1条“示值”定义的注释1(见21楼截图)的意思清清楚楚:实物量具的示值就是其所赋的量值(即标出的“标称量值”)。如此确凿的证明摆在大庭广众面前,居然还要一口咬定“没有示值”,这不是“学术无赖”是什么?这不是“学术流氓”是什么?
      标称值是设计人员确定的,对于实物量具将终生不变,示值是校准人员测得的,随着使用过程的延续将不断变化。
      “示值”定义说得清清楚楚:示值是由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给出的(仪器固有的特性)。从你嘴里出来就正经歪念成了校准人员测得的(“测量结果”——“测得值”)。你告诉大家,钢直尺上的“1 cm”示值,怎么个随着使用过程的延续将不断变化?今天这把尺的“1 cm”的示值,与昨天相比是变长了还是变短了?昨天这条标尺刻线读“1 cm”,今天这条标尺刻线不读“1 cm”吗?你除了强词夺理蛮不讲理,就是不拿证据自拍脑袋地无休止给出这些无赖式的回复。
      尽管标称值绝非示值,但为了与仪器仪表的示值相对应和便于理解术语“标称值”,只能假设实物量具的标称值“相当于”示值。在这种“假设”之下,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且不可划等号,混淆概念。
      问你谁假设的?有没有依据?这是正面回答吗,无赖?谁告诉你“标称值”不是“示值”呀?仪器仪表的示值不是“标称示值”吗?需要什么对应啊?狗屁不懂,胡说八道。
    因为校准人员对实物量具标称值的测得值是“实际值”,此时的“实际值”本质上却是“标准值”,所以要称实际值与标称值之差为“偏差”,而校准人员对仪器仪表测得的值是示值,测得值与标准值之差叫误差,因此这个“差”称为示值“误差”。
      26楼结尾问了你那么多实物量具,哪个是使用“偏差”的?你为什么不正面回答呀,学术无赖?“校准”的定义你学过没有?实物量具没有“示值”,你告诉大家怎么校准?称实际值与标称值之差为“偏差”,与称标称值(示值)与实际值(标准值)之差为“误差”有什么本质区别?不就是“偏差”=“负误差”吗。扯了半天,不就是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为用户提供定量表征仪器计量特性之一的“示值误差”(严格地说应该叫“仪器偏移”),也可以为用户提供指导用户使用的“修正值”(即“偏差”)吗。
      所以,把标称值称为实物量具的示值只能是一种“假设”或“比喻”,而不能像路云先生那样混淆甚至划等号。
      所有的证据截图都摆在哪里,除了你这位“学术无赖”称其为“假设”或“比喻”,哪本国家规程/规范/标准里不是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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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云先生的质问: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到底是“测得值”还是“示值”呀?到底是谁的语文水平小学不如啊?
  答:请你看清楚你复制粘贴我说的两段话。5.2条“测得的量值”定义简称“测得值”,它就是代表测量结果的量值。“示值”是另一条定义,但“示值”是通过测量者实施测量得到的值,因此属于“测得值”范畴。“测量结果”用“测得值”代表,但不一定就是“示值”,“示值”则一定是“测得值”。建议路云先生好好学习一下概念系统中的上下层关系,在“属种关系”中,下层概念一定是上层概念(即包含在上层概念中),但却不能说上层概念一定是下层概念,如果连这点基本常识都没有,你除了会骂人外,就只能一辈子概念不清,概念混淆,错误百出了。
  由上所述,“测得值”是上层概念,“示值”是下层概念,因此“示值”一定是“测得值”,但“测得值”不一定就是“示值”。“标称值”不是测得的,而是设计者规定的,一旦完成设计,不管是否投产,不管是否投用,也不管使用了多久,“标称值”终生不变。因此“标称值”与“测得值”并不存在“属种关系”,也不存在“从属关系”,两者之间不存在上下层关系,不能放在一起相提并论。
  “误差”的定义是“测得值”与“参考值”之差,“示值”是“测得值”,所以就有“示值误差”之说。实物量具“标称值”是终生不变的值,不是“测得值”。理论上实物量具有“标称值”和“实际值”无“示值”,因此理论上只存在“偏差”和“修正值”,不存在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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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0:54:17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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