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实验室砝码校准后质量范围

浏览0 回复13 电梯直达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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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只会骂人的流氓问:我在5楼“地板”楼层的表述中,特意用红色加粗加大号字体醒目标示,其中的不等号(“≤”和“>”),你是瞎了眼还是装瞎看不见呀?
  答:陆云“瞎了眼还是装瞎看不见”,我不知道,我告知陆云的是“计量学中的三分之一原则只有唯一一个”,“扩展不确定度的定义”也只有一个。不管你“特指三分之一原则”,还是指“扩展不确定度的定义”,它们各自都只有唯一一个,也不管陆云“特意用红色”还是“加粗加大号字体醒目标示”,耍弄什么戏法,科学绝不是“蹩脚下三烂的拙技”,不是“卑鄙无耻的伎俩”。陆云干了一辈子计量工作,概念不清,偷换概念也伴随他一辈子了,敬告年过花甲的“计量专家”,“你怎么还有脸在这里搬出来现世”?请你“不要指鹿为马偷换概念”!
  既然陆云一再求教“唯一三分之一原则”到底说的是哪一个“扩展不确定度U”?我就再告诉他一次:“唯一”就没有“之二”,“唯一”就不存在“两个”,何来“差异如此大的扩展不确定度U”?“定量表征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复现量值的性能”的,是测量设备的“复现性”性误差,“定量表征被测对象自身的性能”的,是被测对象自身的“稳定性”,两者当然不能相提并论。构成测量过程不同的要素的“误差”,都会给测量结果引入测量不确定度,因此都是给测量结果引入测量不确定度的“因”,“因”可以产生“果”,但“因”绝不是“果”,“误差”绝不是“扩展不确定度”。也只有一贯概念混淆的陆云才会如此“狗屁不懂胡说八道”。
      估计是你老娘没教会你说话,才会没完没了地重三倒四地学我说话,我都教了你多少年不要重三倒四地复述我的话,你连教都教不会,的确是贱!
      1、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检测方法要求所使用的测量设备的扩展不确定度U≤被测对象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三分之一(见7楼截图中JJF 1465-2014《丝网张力计校准规范》第6.2条、JJF 1610-2017《电动、气动扭矩扳子校准规范》第6.2.1条)。
      2、对测量结果进行符合性判定的“判定规则”(定义见7楼最后一幅截图)规定:当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U≤被测对象最大允差绝对值的三分之一时,可不考虑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对符合性判定的影响(见7楼第一幅截图CNAS-GL015∶2022《判定规则和符合性声明指南》第7.1条第2)款,以及以下截图)。


      两个“三分之一原则”的铁证事实都白纸黑字的摆在这里,你这个躺进棺材都要伸手的“学术流氓”还要撅起屁股拉硬屎,并且拿不出任何官方权威证据。请问以上JJF1094第5.3.1.4条所说的“三分之一原则”与本帖前面的第1项表述的“三分之一原则”是一码事吗?第5.3.1.4条所举的例子中,对所使用的多功能标准源的“扩展不确定度U”有没有要求?要求是多少?你懂吗学术流氓?懂就说出来告诉大家。
      “定量表征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复现量值的性能”的,是测量设备的“复现性”性误差,“定量表征被测对象自身的性能”的,是被测对象自身的“稳定性”,两者当然不能相提并论。构成测量过程不同的要素的“误差”,都会给测量结果引入测量不确定度,因此都是给测量结果引入测量不确定度的“因”,“因”可以产生“果”,但“因”绝不是“果”,“误差”绝不是“扩展不确定度”。
      大家看看这位不学无术的学术无赖有多么的无知。众所周知,“不确定度”是表征测量结果分散性的参数,定量表征的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离散程度,与实际误差的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误差”则是表征测量结果准确性的参数,定量表征的是测量结果偏离真值(或参考值)的程度。定义不同,功能各异。“误差”根本就不是导致“不确定度”的“因”,只有“误差的不确定离散波动性”才会带来“不确定度”。试想,如果“误差”始终恒定不变(如:系统误差),它会给测量结果带来“不确定度”吗?
      到底谁不懂装懂?到底谁在这里胡说八道?把证据晒出来呀学术流氓。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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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陆云的老娘没教他做人的基本礼貌道德,才会在公众媒体上口吐秽言,天天骂人,也估计陆云的老娘没教会他说话,才会没完没了重三倒四地语无伦次和胡言乱语,还拒绝他人的善意指出。
  大家看看这位不学无术的骂街流氓有多么无知!众所周知,“不确定度”是表征被测量“(真)值”分散性的参数,被用来“与测量结果相联系”,作为一个参数定量表征测量结果的可信性(或称可靠性),而“误差”则是定量表征测量结果准确性的参数,表征测量结果偏离真值(或参考值)的程度。不确定度越小测量结果的可信性越强,误差越小测量结果的准确性越强。
  实施一个测量过程必“生产”出测量结果,构成测量过程的诸要素,每个要素的“误差”是产生测量结果“测量不确定度”这个“果”的“因”,即每个要素的“误差”必给测量结果引入一个“测量不确定度”分量。但正如受精卵和适当温度都是孵出小鸡的重要“原因”之一,受精卵不是小鸡,适当温度也不是小鸡,“因”不是“果”,“果”也不是“因”一样,“误差”不是“不确定度”,“不确定度”也不是“误差”。
  无论“误差”变还是不变,有一个“误差”,必给测量结果引入一个“不确定度分量”。陆云所谓“误差始终恒定不变”,无非是将“修正值”加入了测量结果,即测量结果减去了这个误差(“误差”与“修正值”反号),修正后的测量结果也就不存在这个误差,没有该“误差”这个“因”,这个“因”再引入“测量不确定度分量”的“果”当然也就不存在。但修正值同样有误差,修正值的误差同样会给测量结果引入一个不确定度分量。所以说,无论误差怎么变,还是保持恒定不变,只要哪个“误差”没有得到修正,这个“误差”必给测量结果引入一个“不确定度分量”。修正测量结果的一定是“修正值”(或“误差”的反号),测量不确定度只能在测量结果可信性(不确定度)不满足测量要求时,压缩判定被测参数合格与否的MPEV(见JJF1094),不确定度绝不能用来修正测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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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6 1:20:32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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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披着一件“文明居士”的道袍,居然也好意思说别人不应该喊打。荒唐乎?可笑乎?搞搞清楚,我天天骂的是“学术流氓”。
      众所周知,“不确定度”是表征被测量“(真)值”分散性的参数,
      大家看看这位厚颜无耻的学术流氓,我的原话是众所周知,‘不确定度是表征测量结果分散性的参数,,被这位臭不要脸的学术流氓将“测量结果”改成了被测量“(真)值”。看看不确定度的权威专家叶德培先生是怎么说的吧:


      请问,不确定度与真值有关吗?被测量的“测得值”就一定是“真值”吗?或者说未经修正的“测得值”,就一定是“真值的最佳估计值”吗?这是谁教你的,学术流氓?
      实施一个测量过程必“生产”出测量结果,构成测量过程的诸要素,每个要素的“误差”是产生测量结果“测量不确定度”这个“果”的“因”,即每个要素的“误差”必给测量结果引入一个“测量不确定度”分量。但正如受精卵和适当温度都是孵出小鸡的重要“原因”之一,受精卵不是小鸡,适当温度也不是小鸡,“因”不是“果”,“果”也不是“因”一样,“误差”不是“不确定度”,“不确定度”也不是“误差”。
      说这么一大堆,跟放屁一样。谁说“误差”是“不确定度”啦?谁又说了“不确定度”是“误差”啦?误差为零,是不是就没有不确定度啦?狗屎一泡!
      但修正值同样有误差,修正值的误差同样会给测量结果引入一个不确定度分量。
      的确是语无伦次狗屁不通。修正值还有误差,那你还修正什么?这个“误差”多大?为何不将这个“误差”与“修正值”合并?
      所以说,无论误差怎么变,还是保持恒定不变,只要哪个“误差”没有得到修正,这个“误差”必给测量结果引入一个“不确定度分量”。修正测量结果的一定是“修正值”(或“误差”的反号),测量不确定度只能在测量结果可信性(不确定度)不满足测量要求时,压缩判定被测参数合格与否的MPEV(见JJF1094),不确定度绝不能用来修正测量结果。
      用一把示值误差+0.04 mm的卡尺,对一长度为10.00 mm的物体进行重复测量,测量100次(或1000次,或10000次),每次测量的结果都是10.04 mm,以平均值10.04 mm作为最终测量结果(测得值)。你告诉大家,这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多少?
      还是对该物体,用另一把示值误差为0的卡尺,用同样的方式进行重复测量,每次测量的结果都在(9.98~10.02)mm之间,以平均值10.00 mm作为最终测量结果(测得值)。你告诉大家,这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又是多少?哪个测量结果更准确?哪个测量结果更可靠?
      谁说过用不确定度来修正测量结果呀,学术无赖?JJF1094哪一条哪一款说了“测量不确定度只能在测量结果可信性(不确定度)不满足测量要求时,压缩判定被测参数合格与否的MPEV”呀?纯粹就是无中生有、自拍脑袋、瞎编臆造地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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