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副院长因弟子抄袭被暂停招生资格 第三起学术违规事件同样来自“新语丝”的网络举报。 2007年8月14日,新语丝网站出现举报复旦大学信息学院Y、G两篇论文涉嫌抄袭的帖子;不久,复旦大学又收到信息学院退休教师发来的实名举报信件,称Y的两篇论文“An Approach for Robust Distributed Data Retrieval in Data Intensive Grid Environments”(2006 1st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Pervasive Computing and A pplications,pp194 -199,以下称为论文A)和“在数据网格环境中可靠获取分布式数据的方法”(《通信学报》,27 (11),119-124,2006,以下称为论文B)的内容基本相同。 同时,论文A、B部分内容涉嫌抄袭论文C:“Kavitha Ranganathan,Adriana Iaminitchi and Ian Foster,Proceedings of the 2nd IEEE /ACM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Cluster Computing and theGrid,2002”,即论文A中的参考文献标号[4]。 接到举报后,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责成信息学院组成学术规范小组,负责调查此事。学院学术规范小组经过对论文A、B与论文C的内容的细致比对,认为举报情况属实,论文A和B具有严重抄袭行为。 Y是G的博士生,他承认这两篇论文是其本人独立向ISPCA国际会议和通讯学报投稿的论文,G知道其投稿并表示同意,但Y在投稿时忘记将投稿论文同时传给G。 当论文涉嫌抄袭一事被举报后,论文作者均意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立即用电子邮件向论文C的作者进行道歉,向登载论文B和C的刊物作了说明和道歉,并在校内多次做了书面检查。 2007年9月30日、10月31日和12月3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举行三次全体会议,就Y、G的两篇论文涉嫌抄袭一事进行审议。委员会认为举报情况属实,Y、G的两篇论文具有严重抄袭行为。Y作为主要责任人,对其作出开除研究生学籍的处理;建议研究生院暂停G教授两年内招收研究生资格;并建议学校同意G教授辞去信息学院副院长职务的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G也是信息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副主任。 尽管学生对处罚轻重评价不一 但普遍认为处罚了就是进步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发布“1号通告”以后,在校园BBS上引起了热议,不少同学表示“引以为戒”,“此举对于掠美他人成果者,无疑是一次警示”,“我想那些博导更要引以为戒,自己也要对所在领域进展很熟,看PAPER(论文)很多才行”。 不过也有同学指出,揭露的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处分还是太轻了,不过是两年不招生”。其中一位同学更是指出“第一个案例是编书者的通病,以后没人敢多编书了。最后一个是国内带博士生的通病:没有多少导师看得懂学生发表的论文,所以被害也在常理之中”。但值得注意的是,也有同学认为这次处罚太重了,甚至有同学为一位当事人“求情”。 而一位英语系的学生称自己是在浏览学校主页的时候,无意间在信息公告上发现了学校学术规范委员会对此事件的严肃处理。“当时看到这个消息就很震惊。因为教授、讲师都牵涉在了里面。”这位同学还提到,当自己把看到的情况告诉了室友时,大家也都是摇摇头,叹了口气。 环境工程系大三的小张告诉记者,同学们都觉得学校处理老师、学生的剽窃事件是进步的表现,对此也有所议论,而现在,周围的同学也没怎么再说起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