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andy990601 发表:原文由 mahuafeng2006 发表:
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有要求的,就得做,标准物质就得搞期间核查。而不是说“既然用新标准物质标定旧的,何不如直接使用新的?”
2.专家定义的“新的标准物质”不一定是未开封的,可以是生产日期/批号最近的,用最近的标准物质与比较旧的标准物质进行比较。
3.我们的标准物质与你们的不一样,不是一个行业。但我想方法是一样的,用其中一个标准物质检测(或标定),再用另一个标准物质验证,两者的差异小于规定值(不确定度)或预估值即可。
原文由 shuiqi(shuiqi) 发表:原文由 andy990601 发表:原文由 mahuafeng2006 发表:
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有要求的,就得做,标准物质就得搞期间核查。而不是说“既然用新标准物质标定旧的,何不如直接使用新的?”
2.专家定义的“新的标准物质”不一定是未开封的,可以是生产日期/批号最近的,用最近的标准物质与比较旧的标准物质进行比较。
3.我们的标准物质与你们的不一样,不是一个行业。但我想方法是一样的,用其中一个标准物质检测(或标定),再用另一个标准物质验证,两者的差异小于规定值(不确定度)或预估值即可。
这里有一个很笨的问题 就是,既然我新的标准液都买 回来了,那我还用旧的做什么呢,我直接丢了不就得了,再说一般都是旧的要用完了才会买新的。其时有时候没办法时可以重测保留样,看两次测试结果差异大与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