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ruojun 发表:
在这一点上有些不同看法。剥削的概念应该是个体利用资本和生产资料来分享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如果企业或经营主体是国家或集体,那它会将这部分用于国家、百姓和集体利益;但如果是私人或个体,则他们获得这部分财富后,除了会扩大再生产外,还会有部分用于个人的目的如生活享受等。这部分财富的所属不同,用途也不完全相同,所以有本质的区别,前者不存在剥削,后者才是概念中的剥削。这可能也是资本主义社会体制下容易出现明显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
原文由 ruojun 发表:
上面是沙老师的解释。个体和私营经济实体取得的利润也是剥削了?那国家或集体企业的利润让经理贪污和个人消费是否剥削?国家领导人是否也在利用税收剥削与其他人的剩余价值?不懂,问问沙老师,目前我们的社会下也有贫富差距,也是剥削造成的么?
不知ruojun老师是真不懂啊还是有意想考我这个不怎么知道政经的人呀?
首先,我并没有说个体和私营经济实体取得的利润一定就是剥削,其次“国家或集体企业的利润让经理贪污和个人消费”你认为是应该属于违法呢还是剥削呢?再有,国家领导人是否也在利用税收剥削与其他人的剩余价值,我个人理解那要看他们是怎样去利用这些剩余价值的,是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利益还是为百姓和广大人民谋利益。至于目前我们的社会下也存在贫富差距,我认为有很多在很大程度上同样是由于剥削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