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 况 2008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90127万吨,比上年增加8.3%;排放量为782万吨,比上年减少34.7%;综合利用量(含利用往年贮存量)、贮存量、处置量分别为123482万吨、21883万吨、48291万吨,分别占产生量的64.9%、11.5%、25.4%。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357万吨,综合利用量(含利用往年贮存量)、贮存量、处置量分别为819万吨、196万吨、389万吨。
措施与行动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情况】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2008年206个城市发布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进口废物审批情况】 2008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了《2008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08年第11号公告);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及鉴别程序的通知》(环发[2008]18号),明确了进口废物鉴别机构和程序,依法暂停了 17家进口固体废物单位的申请,向2868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单位签发了10397份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