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wangzijin 发表:
原文由 oldseven 发表:
得到客户的信任?我不明白这个是什么意思。
如果让你检测三鹿,你得出三聚很高。但客户不信任这个结果,你认为这是仪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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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你说的三鹿讲,对于它的产品,凯氏固氮法测定的蛋白质含量肯定是废纸一张。当一个美国客户提出要FDA方法用GC-MS检定的结果,你没有,你有国产液相,然后按照中国国家标准用液相方法测定出了结果,虽然您的结果完全合法,但是只在中国境内,如果要出口给找个美国客户,他完全有理由拒绝您的数据。
这个是极端状况,事情完全有法律规定了。不极端的状况下,客户对某个产品用LC检测的结果认同,但是客户用的安捷伦或沃特斯的液相验证的方法,他要求你用同等技术指标的液相方法,甚至规定了在某款色谱柱条件下的保留时间不能偏移超过1分钟。您没有相应的色谱仪器或色谱柱,但是通过检测方法的细微改动,您认为也完全得出了您认为正确的坚持结果。但是另外一家公司完全复制了客户的仪器条件。当两份检测报告放在一张桌子上的时候,客户看不到结果背后的人,就算你是院士级别的,另外一家是个初中生,报告上图谱上显示么?如果您的产品足够强势,那么客户也许会考虑验证一下您的方法和他们方法之间有什么偏差或风险,如果您没有强势的样品,他们不会付出额外的成本来验证您的方法的,哪怕它很优秀,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检测人员通过非常优秀的筛选方法得到,而且经过反复验证。他们没有理由去验证你的合理性。因为他的方法已经够用。
客户要求用,那可以用。但一项物质的含量是一个固有事实,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标准,这个无可厚非。但你为什么要拿国外的标准来描述我们的事实?
按阁下的意思,现在用不同的仪器来检测三鹿,是可以得到不尽相同的数据。但这个能否定三鹿里的三聚含量吗?
如果 国产仪器检测三聚含量高,那按阁下的意思,用美国人的仪器,难道检测其不高了?那干脆都卖到美国去算了。
标准的不同,只是各地政府在对各自地区百姓身体结构研究后做出的标示,并非全球通用。
如果按照阁下的思路去想,那欧盟要求市场上的西红柿必须大小相差无几,颜色相差无几,且不能长歪,否则不能在市场上卖。那我们呢?我们可以卖啊,这时候你用谁的判断标准?如果是出口,又用谁的标准?
我相信,我们大部分单位检测的数据都是为我们自己所用吧,不是为美国人所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