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目的
为使化学实验室UV-762型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正常运行,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特制定本方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站实验室UV-762型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的波长准确性和灵敏度进行期间核查。
3.编制依据
JJG 178-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检定规程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UV-762型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使用说明书;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李昌厚著。
4.检查方法
4.1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对设备通电运行。
4.2检查波长准确性:
4.2.1将波长调到529nm处。在%T状态下将样品池杆拉出一格,以空气为空白按100%T键调百。
4.2.2将镨钕干涉光片,放入样品池,推入光路,来回缓慢调节波长旋钮,使数字窗口显示位最小值,记下此时的波长数值“A”nm。
4.2.3将波长调到807.7nm附近来回缓慢调节波长旋钮,使数字窗口显示位最小值,记下此时的波长数值“B”nm。
4.3.检查灵敏度:
4.3.1硫酸铜标准溶液配制:将1.0浓硫酸2.000克五水硫酸铜加入到盛有50mL水的烧杯内,硫酸铜溶解后转移到100.0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洗涤烧杯2~3次,将洗涤液全部转移到该容量瓶中,再用蒸馏水定容到100.0mL,摇匀。在温度25℃使用。
4.3.2分光光度计在630nm波长下调0和以蒸馏水调百后,以1.0cm比色皿测定上述硫酸铜溶液的吸光度。
5.评定依据
具体评定指标为:
5.1波长精度要求:A为529.8±2nm,B为807.7±2nm表示分光光度计波长准确
5.2灵敏度要求:在25℃对硫酸铜溶液吸光度读数0.143±0.01为合格。
6.期间核查周期
期间核查周期为一年,时间安排在分光光度计年度检定周期中间进行(一般为2月份)。
7.期间核查结果处理
对以上检查结果,应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于年底统一归档。在期间核查过程中若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或评定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由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人员确定,并组织维修或报修,维修后的仪器经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