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 电流互感器一次L1为流入端,那么二次K1也为流入端。(×)
552. 电流互感器一次侧反接,为确保极性正确,二次侧不能反接。(×)
553. 电流互感器在运行中二次回路不允许开路,否则易引起高电压,危及人身与设备安全。(√)
554. 电流互感器在运行中严禁二次短路。 (×)
555. 电压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是指电压互感器二次所接电气仪表和二次接线等电路总导纳。(√)
556. 电压互感器的空载误差与铁芯的导磁率成正比。 (×)
557. 电压互感器的误差分为比差和角差。(√)
558. 电压互感器的正常运行状态实质上为变压器的短路运行状态。 (×)
559. 电压互感器与变压器相比,二者在工作原理上没有什么区别,电压互感器相当于普通变压器处于空载运行状态。(√)
560. 电压互感器在正常运行范围内,其误差通常是随着电压的增大,先减小然后增大。 (√)
561. 对一般的电流互感器来说,当二次负荷的cosφ值增大时,其误差偏负变化。(×)
562. 二次侧5A的单相电流互感器额定容量为25VA,则额定阻抗为1欧姆。(√)
563. 互感器二次电压或电流相位反向后的相量超前于一次电压或电流相量时,则相位差为负值,反则为正值。(×)
564. 若电压互感器负载容量增大,则准确度要降低。(√)
565. 三相三线电能计量装置中,若“+”角差对A相电流互感器的综合误差产生“+”方向的变化,则“+”角差对C相电流互感器的综合误差产生“-”方向的变化。(√)
566. 在现场检验的全过程中,严禁交流电压回路开路。 (×)
567. ABC三相电流互感器在运行中其中一相因故变比换大,总电量计量将增大。(×)
568. C相电压互感器二次侧断线,将造成三相三线有功电能表可能正转、反转或不转。(√)
569. V/V型电压互感器接法中,二次空载时,测得二次电压Uab=0伏,Ubc=0伏,Uca=100伏,属于C相二次熔断器烧断。 (×)
570. V/V型电压互感器接法中,二次空载时,测得二次电压Uab=0伏,Ubc=100伏,Uca=100伏,属于A相一次熔断器烧断。 (√)
571. 标准电能表接入电路的通电预热时间,应严格遵守使用说明中的要求。如无明确要求,通电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572. 测量工作电压、电流及相位应正常,基本平衡;电压、电流的幅值偏差一般不大于10%,相位偏差一般不大于5º,否则应查明原因。( √ )
573. 测量误差时至少应测量两次数值,取这两次数值的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检验证书数据应化整)。( √ )
574. 差错电量指的是正确接线的电能值减去错误接线时电能表所计电能值。 (√)
575. 带互感器的单相感应式电能表,如果电流进出线接反则反转。(√)
576. 单相电能表电压线圈跨接在电源端或负载端都是正确的。(×)
577. 单相电能表相(火)线、零线颠倒接入对电能表的正确计量没有潜在的影响。 (×)
578. 当功率因数接近60°时,现场检验仪可能会出现错误判断。(√)
579. 当两只单相电压互感器按V/V接线,二次线电压Uab=100伏,Ubc=100伏,Uca=173伏,则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b相极性反。 (×)
580. 当现场一次线路输电功率较小,对应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电流低于被检验电能表标定电流5 %或功率因数低于0.5时,不宜进行现场检验。( × )
581. 当用三只单相标准表校验三相四线有功电能表时,标准表读数应为三只标准电能表读数的绝对值之和。(×)
582. 低压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在三相负荷对称情况下,A、C相电压接线互换,电流线不变,则电能表停转。(√)
583. 电流互感器一次侧反接,为确保极性正确,二次侧不能反接。 (×)
584. 电能表的安装应垂直,倾斜度不应超过2度。(×)
585. 电能表检验仪开机前应插好钳形电流互感器插头,同电能表检验仪一起预热足够的时间方可使用,禁止开机后插、拔钳形电流互感器插头。( √ )
586. 电能表现场检验标准应至少每一个月在试验室比对一次。( × )
587. 电能表现场检验时,当负荷电流低于被检电能表标定电流的10%(对于S级的电能表为5%)或功率因数低于0.5时,不宜进行误差测定。 (√)
588. 电能表现场检验时,推荐用光电转换器采集被试表的信号,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手动定圈比较法,但应适当增加检验圈数。 (×)
589. 电能表现场检验应检查计量倍率及计量接线是否正确;测量工作电压、电流应为正向序并基本平衡,对电压、电流相位,绘制“六角相量图”分析接线正确性。( √ )
590. 电能表现场校准时,不允许使用钳型电流互感器作为校准仪的电流输入元件。(×)
591. 电能表现场校准时,现场负载功率应为实际的常用负载,当负载电流低于被校准电能表标定电流20%或功率因数低于0.5时,不宜进行现场校准。(×)
592. 电能表校准仪输入电压、电流的过载能力在不少于5min内,应能承受额定电压、标定电流的2倍。(√)
593. 电气工作人员在10kV配电装置上工作,其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为0.35m。 (√)
594. 电压互感器V/V接线,二次空载时,经测量得到二次电压分别为Uab=0V、Uca=Ubc=100V。则可断定是电压互感器一次A相断线。 (√)
595. 电压互感器V/V接线,二次空载时,经测量得到二次电压分别为Uab=50V、Uca=100V、Ubc=50V。则可断定是电压互感器一次C相断线。 (×)
596. 电压互感器二次电压降校准仪的测量比差和测量角差的分度值应分别不大于0.01%和0.01ˊ。(√)
597. 电压互感器二次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补收电量的时间应从二次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
598. 电压互感器二次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
599. 电压相序接反,有功电能表反转。(×)
600. 对电流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荷进行测试时为保证准确度,钳形电流表(测试仪配置)测点须在取样电压测点的前方(靠近互感器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