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急求各国的甲醛法规标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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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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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我急求各国对于各类材料的甲醛含量限制法规&标准,哪位大虾能提供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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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国家对甲醛含量的限制要求



限定甲醛含量的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


限定指标及主要内容/(mgkg) 

中国



200311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 18401—2003

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按产品最终用途分为三类,其中:

婴幼儿用品(A)20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B)75

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300

瑞士等20



200511国际纺织生态学研究与检测

协会(又称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发布

Oeko-Tex Standard 100-2005


按产品最终用途分为四类,其中:

婴幼儿用品(I):不可检出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75

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300

装饰材料()300

法国



官方公报970141F规定


36个月以下婴幼儿用品:20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200

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400

欧盟



欧盟生态纺织品标签(Eco-labelling)


婴幼儿纺织品、内衣及床上用品:30

外衣:100

窗帘、家具纺织品、地毯:300

日本



日本商业与工业部根据日本第112号法令

(1973)《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


2岁以下婴幼儿服装:20

与皮肤直接接触的服装:75

与皮肤直接接触较少的服装(如衬衫)300

外衣;1000


日本厚生省34号令(1974)《关于日用品中有

害物质含量法规的实施规则》


婴儿用品:吸光度A~Ao0.05 (相当于1520)

其他产品:75


日本纺织品检查协会标准


2周岁以内婴幼儿Af值:0.05(相当于1520)

内衣:75以下

男女衬衣;300以下

男女便裤及裙子:1000以下

芬兰



198841起生效的纺织品中甲醛限量

法令(210/1998)


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30

在通常使用中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100

在通常使用中不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300

挪威



环境部有关纺织品中化学物质的法规


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30

在通常使用中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100

在通常使用中不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300

美国



2005131,美国健康和公共事业部

及公共卫生局发布的致癌物质报告中


甲醛被列入一类致癌物质,服装工业提出各种服装

的释放甲醛限量为:500

德国



19931020发布危险品法附录39

款规定


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中游离甲醛释放量大于

1500时,必须用德文和英文注明:含有甲醛。建

议在第一次穿着前洗涤,以免对皮肤有害

奥地利



BGBL Nr.1941990规定


产品中的甲醛含量超过1500时,需要标注。

荷兰



200071起生效的甲醛含量限定相关规定


禁止含过量甲醛(120)的商品进出口。该新规定并无完

全禁止使用甲醛,但必须在按照洗涤指示经过第一次

洗涤后,甲醛含量低于120;产品上或其包装上必须

标示需于使用前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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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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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璞琇-环保兄(lotus_sum) 发表:

不同国家对甲醛含量的限制要求



限定甲醛含量的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


限定指标及主要内容/(mgkg) 

中国



200311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 18401—2003

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按产品最终用途分为三类,其中:

婴幼儿用品(A)20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B)75

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300

瑞士等20



200511国际纺织生态学研究与检测

协会(又称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发布

Oeko-Tex Standard 100-2005


按产品最终用途分为四类,其中:

婴幼儿用品(I):不可检出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75

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300

装饰材料()300

法国



官方公报970141F规定


36个月以下婴幼儿用品:20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200

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400

欧盟



欧盟生态纺织品标签(Eco-labelling)


婴幼儿纺织品、内衣及床上用品:30

外衣:100

窗帘、家具纺织品、地毯:300

日本



日本商业与工业部根据日本第112号法令

(1973)《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


2岁以下婴幼儿服装:20

与皮肤直接接触的服装:75

与皮肤直接接触较少的服装(如衬衫)300

外衣;1000


日本厚生省34号令(1974)《关于日用品中有

害物质含量法规的实施规则》


婴儿用品:吸光度A~Ao0.05 (相当于1520)

其他产品:75


日本纺织品检查协会标准


2周岁以内婴幼儿Af值:0.05(相当于1520)

内衣:75以下

男女衬衣;300以下

男女便裤及裙子:1000以下

芬兰



198841起生效的纺织品中甲醛限量

法令(210/1998)


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30

在通常使用中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100

在通常使用中不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300

挪威



环境部有关纺织品中化学物质的法规


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30

在通常使用中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100

在通常使用中不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300

美国



2005131,美国健康和公共事业部

及公共卫生局发布的致癌物质报告中


甲醛被列入一类致癌物质,服装工业提出各种服装

的释放甲醛限量为:500

德国



19931020发布危险品法附录39

款规定


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中游离甲醛释放量大于

1500时,必须用德文和英文注明:含有甲醛。建

议在第一次穿着前洗涤,以免对皮肤有害

奥地利



BGBL Nr.1941990规定


产品中的甲醛含量超过1500时,需要标注。

荷兰



200071起生效的甲醛含量限定相关规定


禁止含过量甲醛(120)的商品进出口。该新规定并无完

全禁止使用甲醛,但必须在按照洗涤指示经过第一次

洗涤后,甲醛含量低于120;产品上或其包装上必须

标示需于使用前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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