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条款内容 | 变化内容 |
变化一 | 范围 | GB18401—2010里增加了“家用”,删除了“使用”,删除了“供需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
变化二 | 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18401—2010里增加了GB/T 23344, 2003里的GB/T 17592.1变更为GB/T 17592 |
变化三 | 术语和定义 | GB18401—2003版里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定义由“年龄在24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改为2010版里的“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
变化四 | 产品分类 | GB18401—2003里产品由A、B和C类代号改为GB18401—2010里直接以文字描述分类 |
变化五 | 要求 | GB18401—2003版里表1中B类的PH值由4.0-7.5更改为4.0-8.5; GB18401—2010里表1的脚注a和b的产品明确为“非最终产品”; GB18401—2010里表1的脚注b增加了“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幼儿纺织产品。” GB18401—2010里表1的脚注c增加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20mg/kg。 GB18401—2010版里增加“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该版5.3条注中的80cm更改为100cm |
变化六 | 试验方法 | GB18401—2010里删除了“检出限为20mg/kg”;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测定增加了GB/T23344;2010版里增加了“注:一般,先按GB/T17592检测,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再按GB/T23344检测。 |
变化七 | 检验规则 | GB18401—2003版里“注:一般,对B类和C类产品中重量不超过整件制品的1﹪的小型组件可不要求。”纳入至GB18401—2010版里的条文中 |
变化八 | 附录 | 附录A:GB18401—2010版里增加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鞋、伞等”“地毯”;GB18401—2003版里“装饰挂布、工艺品等装饰小物件”变更为GB18401—2010里的“布艺工艺品” 附录B:GB18401—2010版里的删除了“尿裤” “文胸” “腹带” “背心” “短裤” “棉毛衣裤” “毛衣” “填充物” “衬布”,增加了“内衣” “裤套” “毛巾” “泳衣” “帽子” 附录C:GB18401—2010版里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