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等1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1-07-05 14:17:29 |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等1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9月1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附件:12项微生物标准征求意见稿.rar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