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标准物质管理规章

浏览0 回复0 电梯直达
fenxiceshi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标准物质管理规章

    为做好标准物质的管理工作,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并发布了“标准物质管理办法”、“JJ6 1006—1994《一级标准物质的技术规范》”、“标准物质证书编写规则”、“关于制备标准物质办理许可证的具体规定”等标准物质管理法规,近年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又发布了JJF 1005 2005((标准物质常用术语和定义》,JJF 1186—2007《标准物质认定证书和标签内容编写规则》,JJF 1218--2009((标准物质研制报告编写规则》等一系列技术文件,对标准物质的申报、技术审查、定级、批准发布都做出了明确的、严格的规定。

    现行的标准物质管理办法,是1987年7月10日由原国家计量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的,凡向外单位供应的标准物质的制造以及标准物质的销售和发放,必须遵守此办法的各项规定。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制造标准物质,必须具备与所制造的标准物质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分析测量仪器设备,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事业单位制造标准物质新产品,应进行定级鉴定,并经评审取得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办法还规定了标准物质的定级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要求。

    办法明确规定,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聘请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专家组成标准物质技术评审组织,负责对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考核以及标准物质定级鉴定的评审。定级鉴定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按标准物质的专业分类,授权有关主管部门的技术机构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标准物质技术评审组织的章程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经标准物质技术评审组的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后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统一规定编号,列入标准物质目录,并向全国公布。企业、事业单位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标准物质证书,有关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投入生产。

    办法还规定,制造标准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对重复制造的每批标准物质,进行定值检验和均匀性检验,出具标准物质产品检验证书,保证其技术指标不低于原定级的要求;

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标准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拟停止供应的,需在六个月以前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止供应,另外,对外商在中国销售标准

物质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进口计量器具的规定执行。

    根据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国经批准的有证标准物质都核发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截止到2010年6月底,已批准的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有1686种,二级标准物质4096种。
  资料来源:国家标准物质网资料中心
为您推荐
您可能想找: 气相色谱仪(GC) 询底价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立即提交
可能感兴趣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