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标准方法规定的仪器和试剂不应垄断专营!

浏览0 回复28 电梯直达
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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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比较式嗅袋法”国标方法规定的仪器设备全国只有天津环科院及其关联公司生产经营,一个大号采样玻璃瓶叫价1600元,直径7mm的硅胶管90元1m。个人觉得国家统一方法无可厚非,但所涉及的器材和试剂不宜垄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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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们最近建嗅变实验室,说不买他们的产品就不给发证
rich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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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其他公司为啥不做着卖呢?那么高的利润?

如果有技术独创性,那无可厚非啊,产品的附加值就在这技术上,过几年大家都掌握了这技术了,就卖不出高价了
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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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尘(fjh26) 发表:
是啊,我们最近建嗅变实验室,说不买他们的产品就不给发证


本来按照国家的规定二、三级站监测人员的上岗证由省级环保部门或监测中心发,就只有恶臭例外。
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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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richies(richies) 发表:
那其他公司为啥不做着卖呢?那么高的利润?

如果有技术独创性,那无可厚非啊,产品的附加值就在这技术上,过几年大家都掌握了这技术了,就卖不出高价了


做了你发不了上岗证,谁去买啊?

要说技术独创性,并非如此,小日本的东东,挺简单的,无非是几个玻璃瓶、塑料袋和真空泵等。
rich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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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原文由 richies(richies) 发表:
那其他公司为啥不做着卖呢?那么高的利润?

如果有技术独创性,那无可厚非啊,产品的附加值就在这技术上,过几年大家都掌握了这技术了,就卖不出高价了


做了你发不了上岗证,谁去买啊?

要说技术独创性,并非如此,小日本的东东,挺简单的,无非是几个玻璃瓶、塑料袋和真空泵等。


既然有许可证,那就是一个行政垄断,
小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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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richies(richies) 发表:
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原文由 richies(richies) 发表:那其他公司为啥不做着卖呢?那么高的利润?如果有技术独创性,那无可厚非啊,产品的附加值就在这技术上,过几年大家都掌握了这技术了,就卖不出高价了
做了你发不了上岗证,谁去买啊?要说技术独创性,并非如此,小日本的东东,挺简单的,无非是几个玻璃瓶、塑料袋和真空泵等。
既然有许可证,那就是一个行政垄断,
有点像行业准入
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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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准入来垄断是不妥的。在标准方法中出现专利技术和保密配方等内容是不允许的。比如GB/T 17133-1997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本身是准确简单不错的方法,但因所用反应瓶为专利产品,A、B混合液为保密配方试剂。所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6年 第37号公告中宣布废除该标准。
小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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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指定产品,那是否买了就能够通过这个项目的认证或者认可呢?完全的垄断性国标了
woainiu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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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H(kinddy1289) 发表:
国标指定产品,那是否买了就能够通过这个项目的认证或者认可呢?完全的垄断性国标了


就恶臭的国标虽未指定产品,但是购买相关的玻璃器材的确是独家经营。买了规定的仪器不等于就通过认证或者认可,关键是人员的确认要求必须持证,而持证就必须参加与产品供货商关联单位组织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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