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水德意碧(v2770575) 发表:原文由 KingDz(nerd) 发表:
视你们人员水平和标准内容表述是否清楚而定。
如果能按照标准正确开展,不产生岐意等,就不需要要写。反之,如果容易产生不同理解,就必须明确写出来。
不同实验情况不一样,还是具体分析,有的实验室做sop,把标准再具体转化一下当然也是可以的,可更加详细的指导员工操作,尤其是对那些检测人员能力相对较低的实验室就更为实用。
标准溶液一般按GB/T601就可以配制,我们是不写的,直接按标准配,做好配制标定记录就好。
我们一般按照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 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这个里面的,毕竟这相当于们这行行标了,就算有些没提到的也在各自检测标准里有详细配制过程,我在想还有必要把这些全都摘出来写在一起么?还是在检测项目的SOP里面写出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