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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hsz123456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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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dfgj
ID:luckytree01
原文由 沧海青城(lgt228) 发表: 参见GB222和GB T 20066规定很模糊,详见GB17505,都是写的双方协商决定谢谢老师详细的解答,只是标准上写的钢材的仲裁方法是通过协商确定的,那难道就不能选化学法作为仲裁方法吗?钢材标准是不是需要更新一下了呀?
原文由 hsz123456(hsz123456) 发表:作仲裁分析肯定是用化学分析为仲裁依据。原子吸收也可以仲裁。
原文由 dfgj(dfgj) 发表:只知道钢的仲裁都是以化学方法分析,华东地区就近可以去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
ID:lgt228
原文由 luckytree01(luckytree01) 发表:
原文由 沧海青城(lgt228) 发表: 仔细看看标准就知道了,其实推荐的最佳方法还是化学法,物理和光谱法写的是其它方法
原文由 沧海青城(lgt228) 发表:仔细想了想,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同一个试样或一批试样的平均值分析结果是前提,不论双方使用什么分析方法出现了偏差,可以以第三方以双方各自的方法测试结果为依据,或协商一致以化学法为准,都是双方协商决定。但前提的前提是试样必须一致。
原文由 luckytree01(luckytree01) 发表: 老师,您说的是GB/T 1173-2013中5.1吗,这个标准写明了化学法作为仲裁的,可是不锈钢标准上就没这样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