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dengmao21(dengmao21) 发表:
在2009年当时环保部出来一个征求意见稿,后面就没有然后了。。。。
原文由 m3167735(m3167735) 发表: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无可厚非,更何况是千军万马"公考"和“官本位”的社会。但社会需要和谐和公平,你当你的官,我当我的工程师,不能像有的单位当了环保局的官还要拿着监测站的职称工资。
(1)我们站的人才严重失衡,监测站留不住人。许多高工被局里调过去任行政职务,长期下来技术就丢失了,当然大部分人是自己愿意去,他们只是拿监测站当跳板,目的是想当官。1983年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根本没啥效用,我拿条例过去给副局长看,环境监测站需要高级职称比例多少,工程师比例多少,助理工程师比例多少,希望局领导能开恩调回几个,结果没啥用,人家领导理都不理我,那些高工根本就不肯回来主持监测站的业务。
(2)到了计量认证的时候,我们站高工人数不够,工程师人数也不够,他们就把局里面工作的高工人员的姓名,写在名册上。来充实站里的技术力量。实际上是愰点省质量局的来监督检查的同志。
所以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应该明确如果不执行监测站有多少高工,多少工程师应该怎么办? 否则就是稻草人条例,纸老虎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