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充电机是强检计量器具吗

浏览0 回复17 电梯直达
Insp_9dc95f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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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沧海青城(lgt228) 发表:
强制检定指的是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及环境监测4 个方面列人国家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的一种检定。这个很明显不是
谢谢您的回复。
刘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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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nsp_9dc95f1d(Insp_9dc95f1d) 发表:
可是强检目录里没有,不知道该怎么做。
那还是不按强检对待,这就是所谓合法不一定合理的现象了。
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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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nsp_9dc95f1d(Insp_9dc95f1d) 发表:
可是强检目录里没有,不知道该怎么做。
不属于强检的可以自定啊,需要溯源证据的话就送检,检定周期可以根据使用频率和仪器的稳定性自定。
sen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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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nsp_9dc95f1d(Insp_9dc95f1d) 发表:
哦哦,但我们县级没有这个检定资质,所以这个验收报告我们是不能出具的对吧。
验收和检定不一样吧?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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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nsp_9dc95f1d(Insp_9dc95f1d) 发表:
是喽,目录很久没更新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了《关于就实施强制管理的统一计量器具目录研提修订意见的通知》(市监量函[2018]479号),已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统一计量器具目录》第39项,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估计不久将会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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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0 15:10:17 Last edit by luyunnc
刘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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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路云(null) 发表:null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是指适应汽车自带充电机的情况;其实还有一种情况是非车载充电机的情况,即: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修订的目录应增加该情况的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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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0 21:10:24 Last edit by pxsjlslyg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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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是指适应汽车自带充电机的情况;其实还有一种情况是非车载充电机的情况,即: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修订的目录应增加该情况的才是。
刘老师说得对,两种都应该算强检器具。车载充电装置相当于手机的移动电源,一个是给移动电源充电,一个是给电池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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