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对,现在找不到哪些校准机构有认可能力;不知道这两个规范是否可以扩项,有没有什么问题
1.JJF(闽)1145-2024《恒温振荡器校准规范》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于2024年8月30日正式实施。该规范由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龙岩市计量所、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厦门亿辰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起草,适用于温度范围为(-10~100)℃的恒温振荡器的校准。因此机构就是上述制定单位。
2.JJF(辽)359-2016《恒温培养箱振荡器校准规范》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于2016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该规范由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大连市计量检测研究院、沈阳市计量测试院共同起草,适用于温度范围为(-10~100)℃的恒温培养箱振荡器的校准。
机构就是上述相关制定单位。
原文由 王熊猫君(v2998357) 发表:1、JJF(闽)1145-2024《恒温振荡器校准规范》刚发布,上个月才正式实施,所以现在国内肯定找不到一家依据该规范开展校准,并通过了CNAS认可的校准机构。至于JJF(辽)359-2016《恒温培养箱振荡器校准规范》,可以联系一下规范起草单位或参与起草单位,看他们中有哪家是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
对,现在找不到哪些校准机构有认可能力;不知道这两个规范是否可以扩项,有没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