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准入制度
从2006年年底起,进入北京、上海等地的水产品要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商场超市等水产品零售柜台要公示品种、产地信息……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加强北京市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北京市开始实施水产品准入制度。这样的准入条例在全国水产品市场监管中尚属首例。
对于消费者来说,以前买条鱼买斤虾,可能不会要小票,现在则应该随买随要,一旦出现问题将可据此追根溯源。
蔬菜市场准入制度
从2006年11月1日起,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规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批发户应当办理营业执照。申请进京的外埠蔬菜基地(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品应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相关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