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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v2718988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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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guojingyi-2010
ID:sdlzkw007
原文由 郭景祎(guojingyi-2010) 发表:好像没有具体要求,能保证正常运行就可以
原文由 sdlzkw007(sdlzkw007) 发表:法规政策的要求不要纠结,人员混岗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改革方向,有些地方开始做文章了。机构和编制裁减或者压缩。
ID:czcdczg
原文由 czcdczg(czcdczg) 发表:事业编能调到机关的吗?这些人是暂时借用还是直接调过去呢?如果是前者那么这些人还是你们的,可以算你们实验室的,如果是后者,那还是招多几个人来充实吧。
ID:m3167735
原文由 m3167735(m3167735) 发表:我早就问过老兵师傅了,借调其他单位(垃圾办,五水共治办等)和监测站编制混到局里面当官吏,从事行政工业的,基本都不会回来。因为他们有本事啊!没有任何一种体制能约束这些现象?
ID:wangliqian
ID:abzh99312
原文由 羽扬(v2718988) 发表: 那不是1个人也可以申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