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为进一步提高糖果产品质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对糖果产品质量
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福建、广东、浙江、江苏、海南、安徽、四川等 9 个省市 39 家企业的 42 种产品,合格 37 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 88.1% 。
本次抽查发现,所有产品的卫生指标都合格,另外,本次抽查大型企业的合格率为 100% ,中小型企业的合格率也达到了 82.1% 。
抽查中还发现,糖果产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 、蛋白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蛋白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说明企业在控制配料比例上把关不严。乳脂糖果行业标准中规定了蛋白质的指标为不小于 1.5g/100g ,标准中该项条款为强制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本次抽查中发现,有 3 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有的产品经检验蛋白质含量为 0.3g/100g 。
2 、食品标签不符合通用标准的要求。 GB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对食品的标签有着明确的规定,食品标签不符合通用标准的要求是本次抽查中发现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标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中检出了着色剂而标签上未进行标注,或着色剂未标注具体名称,产品的名称标注不规范,没有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无属性名称或属性名称不正确。标签不规范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选购,有些信息甚至会误导消费者。
3 、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中规定,二氧化硫在糖果中的残留量上限为 0.05g/Kg ,而有的产品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为 0.21 g/Kg ,超过标准规定的 3 倍。
针对本次抽查结果,各地质量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坚持扶优治劣的原则,对产品质量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督促其积极整改,及时复查。同时,组织不合格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标准,严格按标准中质量指标、食品标签及食品添加剂限量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在各地级的监督抽查中,突出抽查蛋白质、标签、食品添加剂等项目,确保企业生产出合格的糖果产品。
糖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好及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