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百威(以克百威和3-羟基克百威之和计)结果计算问题的请教。
想请教一下:
当样品中克百威,3羟基克百威都有检出的情况下,按照GB 2763-2019的要求,克百威是“以克百威和3-羟基克百威之和计”,请问是直接将两者进行求和,还是进行换算后再求和。
例如:某蔬菜样品中克百威检出值为 A mg/Kg,3-羟基克百威检出值为 B mg/Kg,现在要填报“克百威(以克百威和3-羟基克百威之和计)”的结果,应该怎样计算才正确。
计算方式一:样品中 克百威(以克百威和3-羟基克百威之和计)含量=(A+B)mg/Kg,
计算方式一:参照 SN/T 0337-2019标准中的计算方式,样品中 克百威(以克百威和3-羟基克百威之和计)含量=(A+B*0.93)mg/Kg。
请各位老师指教。
附:SN/T 0337-2019 部分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