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
该设备是否合格需要版友结合该设备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进行判定,楼主需要提供该设备的允许误差是多少?其次一般计量设备的不确定度要小于测量设备允许误差或者示值误差的1/3,假设若楼主默认了示值误差为0.5,那么不确定度1已经超过了1/3*0.5,该设备就不符合要求了。
1、《校准证书》给出的“示值误差”是该设备的转速参量的“实际误差”,不是“最大允许误差”。
2、
计量设备的不确定度要小于测量设备允许误差或者示值误差的1/3的意思,是校准所使用的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应小于被校对象“最大允许误差”的1/3,而不是
被校对象“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应小于被校对象“最大允许误差”的1/3。前者是对量值传递比的要求,即:所使用的计量标准的计量性能,应优于被校对象计量性能的3倍。至于被校对象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小于“最大允差”的1/3才算合格。这个三分之一原则,不是前面所说的
量值传递比要求,而是对被校对象进行符合性判定(合格判定)时,是否要考虑“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对符合性判定的影响的
“判定规则”(见CNAS-TRL-010:2019《测量不确定度在符合性判定中的应用》第3.11条)即:当“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小于被校对象“最大允差”三分之一时,就可以不考虑“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对符合性判定的影响,直接进行合格判定。当“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超过被校对象“最大允差”三分之一时,就应该考虑“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对符合性判定的影响(见JJF1094-2002《测量仪器特性评定》第5.3.1.4条~第5.3.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