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对于Cnas是有相关要求,依据CNAS RL01:2019《实验室认可准则》中6.9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要有相应的检测/校准/鉴定经历,上述经历应覆盖申请的全部项目/参数。注3:对申请认可的能力,申请人应有足够的,持续不断的检测/鉴定经历予以支持,如近两年没有检测/鉴定经历,原则上该能力不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经常进行的检测/鉴定经历,如每个月低于1次,应在认可申请时提交近期方法验证和质量控制活动记录。对特定检测/校准/鉴定项目,申请人由于接收和委托样品太少,无法建立质量控制措施的,原则上该能力不予以受理。具体见附近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