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仪器检测及校准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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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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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技术论坛中,不管谁的帖子,不符合自己的观点,逢帖必骂就是道德品质低劣的“缺德”行为。不管什么理由,以“不拿证据”为借口,以“招骂”为骂人的唯一理由,其实就是典型的社会流氓行为。
      问你逢谁的帖“必骂”,你拿不出任何证据在这里嚼蛆。你不是犯贱招骂是什么?对你这种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的“学术流氓”,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大谈中国传统的文明礼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呀?在你这个“学术流氓”眼里,那些盯着老年人口袋里的钱,只要能把手中“包治百病”的保健品能卖出去,对老年人表现得无限“关怀”,“亲爹”、“亲妈”挂在嘴上不停的喊的传销人员,就是中国传统道德礼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楷模。
      检定的技术不一定优于校准,但因为是计量法的规定活动,因此“检定”在法律层次上权威性必优于“校准”。
      本主题讨论的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证明,与法制不法制有什么关系呀?从理论上说,“计量溯源性”只与“校准”有关。“检定”与“校准”的测量过程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前者在后者的基础上,增加了测量结果的法定计量要求的验证与符合性判定而已。所增加的内容,属于“计量确认”范畴的活动。“检定”的实质,就是“校准”+法定计量要求的验证与符合性判定
      “比对”和“检测”都是对某个待测量的“测量”,都是对“未知量”的测量,如果是“已知量”,实施测量纯属吃饱了撑的,浪费人力物力。
      狗屁不懂在这里瞎扯淡。实验室间比对是怎么实施的?被测量的“参考值”不是预先由主导实验室确定的吗?只不过是事先对参比实验室保密(“盲样”)而已。对于主导实验室而已,各参比实验室不是对“已知量”的测量是什么?如果事先没有确定“参考值”,怎么比对?

      “比对”可以下级向上级比对,称为“传递法”比对,也可以平级比对,平级比对必须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实验室进行。
      下级向上级也叫“比对”吗?那叫“传递比较法”懂不懂?这种方法是具有“计量溯源性”的,啥时候说了这叫“比对”呀?看看“计量溯源性”术语定义的注释是怎么说的吧:



      平级比对啥时候规定了必须三台等精度测量设备之间才能比对呀?两台测量设备之间不能比对吗?这种等精度测量设备之间的比对(对“未知量”的测量),有“计量溯源性”吗?其“测量结果”与哪个“参照对象”能够联系起来?

      实验室“获CNAS认可”是实验室的自主行为,并非法律强制,因此“《检测报告》可作为计量溯源性证明”的实验室,也不一定必须“获CNAS认可”。《校准证书》可作为测量设备进行了溯源的证据,但并非唯一证据,《检定证书》、《比对报告》或《检测报告》也可以作为测量结果的溯源证据。
      未获CNAS校准能力认可,那就一定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专项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在其授权的范围内开展的“检定”或“校准”,不可会出具《检测报告》。说“《检测报告》可作为计量溯源性证明”,拿出证据来呀“学术无赖”。
      没有人说过“未纳入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就是强行禁止以检定方式溯源”,既然法律不“强制检定”,为什么非用检定方式不可,而不行使自主权,选择可自行做主的校准或比对方式溯源?
      人家测量设备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与法规(检定规程)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一致,我自己不想做“计量确认”,以“检定”的方式溯源,让承检机构作出符合性判定结论不行吗?这不是自行作主是什么?
      你一个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给脸不要脸的“学术流氓”,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教啊?自己满屁眼都是血,也好意思在这里兜售痔疮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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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6 19:51:27 Last edit by luyu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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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逢谁的帖“必骂”,无非是为自己的骂人流氓行为寻找借口。我的回答是,在技术讨论中,无论逢谁的帖,都应该用善意的态度,以平等的地位参加讨论,所谓“必骂”就是典型的流氓作风,就是自以为“高人一等”,以大欺小,倚强凌弱的恶霸作风。
  既然你知道本主题讨论的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证明,就请不要偷换概念,用测量设备的计量溯源性偷换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概念,恶意忽悠大家,只强调检定、校准,而不讲检测、比对。除了测量设备外的其他产品,其测量结果不能用检定、校准获得,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离不开检测或比对活动。
  “平级比对啥时候规定了必须三台等精度测量设备之间才能比对呀?两台测量设备之间不能比对吗?”,答:“两台测量设备之间的比对”只能是“传递法”,只能低等级的或未知合格与否的去向已知高一个等级且是合格的测量设备进行比对。如果是平级的,或未知高低的测量设备比对,就必须是三台(含)以上,这是计量技术最基本的常识,只有你这个干了一辈子计量工作的所谓“专家”不懂。
  未获CNAS校准能力认可,那“也不一定”就一定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专项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某实验室在其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检定”或“校准”,也不一定就只是校准实验室,不一定不能在其“检测项目”范围内出具《检测报告》。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其他“测量设备”,适用范围广泛而未定,必须将校准结果(包括所谓的检定结果)与本组织特定的测量过程预期使用要求相比较,进行计量验证,完成计量确认过程,才能确保使用该测量设备测量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不要井底之蛙坐井观天,以为“检定”就可以代替所有的量值溯源活动。
  路云的结尾原话:“你一个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给脸不要脸的学术流氓,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教啊?自己满屁眼都是血,也好意思在这里兜售痔疮膏。”。这段话再次证明了路云完全是个无可救药,只会满嘴喷粪骂人的社会流氓,低级下流到了极点。他在技术论坛这片净土的恶毒骂语,用在他自己身上恰到好处!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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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逢谁的帖“必骂”,无非是为自己的骂人流氓行为寻找借口。我的回答是,在技术讨论中,无论逢谁的帖,都应该用善意的态度,以平等的地位参加讨论,所谓“必骂”就是典型的流氓作风,就是自以为“高人一等”,以大欺小,倚强凌弱的恶霸作风。
      没有善意的叫你正面回答吗?没有善意的叫你举证吗?没有善意的叫你演示吗?叫你正面回答你东扯西绕答非所问,叫你举证你自拍脑袋瞎编臆造地胡说八道,叫你演示你认为是恶意激将拒绝演示。谁以大欺小啦?谁倚强凌弱啦?谁不让你“高人一等”啦?拿出“高人一等”的能耐与证据呀。
      既然你知道本主题讨论的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证明,就请不要偷换概念,用测量设备的计量溯源性偷换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概念,恶意忽悠大家,只强调检定、校准,而不讲检测、比对。
      狗屁不懂在这里瞎嚷嚷。搞搞清楚,到底是谁先搬出“测量设备的计量溯源性”出来闲扯恶意误导大家的?不要企图在这里贼喊捉贼。
      除了测量设备外的其他产品,其测量结果不能用检定、校准获得,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离不开检测或比对活动。
      连“计量溯源性”的意思都拎不清,你都好意思在这里犟嘴?检定与校准只不过是实现“量值溯源”的方法与手段。请问,你检测与比对的结果,能够向上与上一级的“参考对象”联系起来吗?怎么联系?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它(检测与比对的结果)与上级“参考对象”存在关联绑定的关系?能够联系起来,检测与比对的结果就具有“计量溯源性”,不能联系起来,就不具有“计量溯源性”,如此简单的道理,52楼这位“学术无赖”到现在都还拎不清。
      “两台测量设备之间的比对”只能是“传递法”,只能低等级的或未知合格与否的去向已知高一个等级且是合格的测量设备进行比对。如果是平级的,或未知高低的测量设备比对,就必须是三台(含)以上,这是计量技术最基本的常识,只有你这个干了一辈子计量工作的所谓“专家”不懂。
      什么叫“狗屁不懂”,这就是典型的狗屁不懂。居然鱼目混珠将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方法搬出来嚼舌,不就是企图忽悠误导非计量专业的版友吗,可谓是存心恶意,缺德龌龊至极。请问“传递法”是“比较”还是“比对”呀?是不是又想在这里鱼目混珠呀?看看JJF1033是怎么说的吧:

      “比对法则不具有溯源性”这几个字认不认识呀“学术流氓”?
      未获CNAS校准能力认可,那“也不一定”就一定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专项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某实验室在其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检定”或“校准”,也不一定就只是校准实验室,不一定不能在其“检测项目”范围内出具《检测报告》。
      大家看看这是不是拿不出证据的蛮不讲理强词夺理,是不是典型的“学术流氓”。将“检测项目”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计量溯源性”证明的依据与证据在哪里?看看CNAS官方的权威解答吧:
      问:经过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检测”报告、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测量”证书,均不可用于仪器溯源吗?
      答:不可以用于仪器溯源。因为检测和校准不同,检测是使用仪器设备按照相关检测标准进行,校准是使用能够溯源至国家基准的工作标准,依据相关校准规范进行。校准对环境设施、设备等的要求往往要比检测严格。校准实验室一般在没有校准规范的情况下才会出具“测量”证书,这种情况不在CNAS的认可范围内,所以不能满足量值溯源的要求。

      注:以上CNAS回复内容,版友“大兵种花”早已在21楼晒出。
      问:在信息安全、软件测试实验室中,使用进口测试仪器比例较高,且更新换代十分快,特别是网络性能测试(从10兆、百兆、千兆到10万兆,如思博伦公司的SmartBit6000B、)、软件效率测试(并发数量,如惠普公司的LoadRunner)等,这些进口设备(软件)没有可以校准的机构,通常所能做的只能是实验室间的比对,行业内也没有要求不确定度。请问,在实验室评审中该如何评价其量值溯源和不确定度?
      答:此种情况允许实验室仅做功能核查。关于不确定度的要求具体参见相关应用说明。

      “学术流氓”看清楚了没有?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其他“测量设备”,适用范围广泛而未定,必须将校准结果(包括所谓的检定结果)与本组织特定的测量过程预期使用要求相比较,进行计量验证,完成计量确认过程,才能确保使用该测量设备测量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不要井底之蛙坐井观天,以为“检定”就可以代替所有的量值溯源活动。
      我早就说了,人家用户测量设备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就是检定规程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所以才以“非强制检定”的方式溯源),你比较什么?你有能耐比出一个与承检机构给出的“检定结论”不一致的“计量确认结论”出来给我看看。如果你比较的“计量确认结论”,与承检机构的“检定结论”一致,你不是吃饱了撑着,脱了裤子放屁吗。没有谁否认过“校准”是量值溯源的方式,极力反对“非强制管理类测量设备”以“检定”方式溯源的,恰恰是你这个“学术无赖”。
      这段话再次证明了路云完全是个无可救药,只会满嘴喷粪骂人的社会流氓,低级下流到了极点。他在技术论坛这片净土的恶毒骂语,用在他自己身上恰到好处!
      我的话,恰恰是我与多位资深量友这么多年的真实感受,是专为你这位“学术流氓”量身定制的,惟妙惟肖,恰如其分,非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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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8 15:01:46 Last edit by luyu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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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只会骂人的路云先生,仔仔细细地把C.4.2.3条读完,不要片面地只见一叶而不见树。该条的后面文字清清楚楚地写道:“原则上”采用传递法,在不可能采用传递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比对法,且参加比对的实验室应“尽可能多”。这说明,用比对法实现溯源性的权威性不如传递法,且采用比对法实现溯源性时,参加比对的实验室应超过两家,且越多越好。路云划重点的C.4.2.3条恰恰证明了我说的观点,否定了路云自己“井底之蛙”的观点。
  路云转抄的CNAS官方的权威解答:“经过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检测”报告、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测量”证书,均不可用于仪器溯源吗?答:不可以用于仪器溯源。因为检测和校准不同,检测是使用仪器设备按照相关检测标准进行,校准是使用能够溯源至国家基准的工作标准,依据相关校准规范进行。”这段话完全正确,只不过因为作为一窍不通的“专家”路云,是个“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井底之蛙,片面理解这段话罢了。
  此处的提问是“测试/检测报告”、“测量”证书,是否可“用于仪器溯源”。我们还可以把范围扩大,问是否可用于测量设备的溯源。前面我说过,实现计量溯源性的活动,当被测对象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时,应使用术语“检定”,被测对象是测量设备时应使用术语“校准”,被测对象为非测量设备的其他产品时,应使用术语“检测”。既然问“用于仪器溯源”的问题,那就应该使用术语检定或校准,不能使用术语“检测”。
  但,如果提问内容改为实现“测量结果的溯源性”的方式,只回答检定/校准,就无异于“井底之蛙”。因为只注意到了测量设备的溯源性,而不顾非测量设备的其他被测对象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这是地地道道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其实,检测实验室的主要被测对象并非“测量设备”,更多的都是非测量设备的其他产品或参数,因此大量使用术语“检测”,给出“检测报告”或“检测证书”完全正常。“检测报告”或“检测证书”就是他们“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证据一部分。只不过当进一步追溯他们使用的“测量设备”溯源性时,他们就应提供实现测量过程所用测量设备如何溯源的证据,拿出符合测量过程测量要求的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证据,就必须拿出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无法实现检定/校准时,拿出比对或检测证书,以证明“测量设备的溯源性”。
  作为管理体系审核员,竟然说“人家用户测量设备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就是检定规程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这纯属个人的臆想,是逃避对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证据是否“符合测量过程测量要求”的审核,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懒惰行为,是不合格的审核员。因为,仅提供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证据,并不能证明其所用的测量设备的计量溯源性,更不能证明受审核方出具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只有结合审核其出具的检测证书的同时,审核其提供的检定/校准证据,确定提供的检定/校准证据满足其出具的检测证书的要求后,才能确定受审核方的测量结果符合计量溯源性要求。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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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只会骂人的路云先生,仔仔细细地把C.4.2.3条读完,不要片面地只见一叶而不见树。该条的后面文字清清楚楚地写道:“原则上”采用传递法,在不可能采用传递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比对法,且参加比对的实验室应“尽可能多”。这说明,用比对法实现溯源性的权威性不如传递法,且采用比对法实现溯源性时,参加比对的实验室应超过两家,且越多越好。路云划重点的C.4.2.3条恰恰证明了我说的观点,否定了路云自己“井底之蛙”的观点。
      狗屁不懂的规某人,没有任何证据却还要没完没了的狡辩。首先“比对”本身就不具有溯源的功能,而是验证等精度测量设备之间“测量结果”的一致性。“尽可能多”的意思,是否定不允许两家吗?在两家比对结果一致的情况下,就无需再找第三家验证。什么叫“越多越好”啊?比对不需要成本吗?那是上级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活动,不是建标单位的“检定/校准结果的验证”。CNAS为能力验证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活动,通常都是针对全国范围的,参比实验室当然是越多越好咯,还用得着你来宣传?自己鼠目寸光木鱼的脑袋,只知道机械教条照搬驴头套马嘴,还好意思说别人“井底之蛙”,可谓是自臭不觉,可笑至极。
      前面我说过,实现计量溯源性的活动,当被测对象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时,应使用术语“检定”,被测对象是测量设备时应使用术语“校准”,被测对象为非测量设备的其他产品时,应使用术语“检测”。
      看看这位不懂装懂的“学术无赖”,竟说出这种令人笑掉大牙的外行话。非测量设备的其他产品,根本就不具有“测量”功能,或者说根本就不用于“测量”,需要“溯源”吗?一颗白菜需要溯源吗?一件衣服需要溯源吗?真是笨得都不笨了。
      如果提问内容改为实现“测量结果的溯源性”的方式,只回答检定/校准,就无异于“井底之蛙”。因为只注意到了测量设备的溯源性,而不顾非测量设备的其他被测对象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这是地地道道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这样的解释,的确是狗屎一泡。43楼CMA评审员教材截图中所说的“检定”与“校准”两种溯源方式,你瞎了眼看不见吗?教材起草专家的水平没你高?也是“一叶障目”?真是恬不知耻。
      对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不就是将“测量设备所复现的量值”(即用测量设备进行测量所获得的“测量结果”),与上一级的参考对象关联绑定,进行“量值溯源”吗,没有这一过程,任何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都是一句空话。用一台经检定/校准合格的电子计价秤A,称量一堆白菜的结果是1.3kg,再用另一台未经检定/校准的电子计价秤B,重新称量这堆白菜的结果是1.0kg。请你这位不一叶障目的“砖家”告诉大家,“1.3kg”与“1.0kg”这两个“测量结果”,哪一个具有“计量溯源性”呀?如果连如此简单的问题都拒绝回答,那不就是厚颜无耻、嘴贱招骂的“学术流氓”吗。
      只不过当进一步追溯他们使用的“测量设备”溯源性时,他们就应提供实现测量过程所用测量设备如何溯源的证据,拿出符合测量过程测量要求的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证据,就必须拿出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无法实现检定/校准时,拿出比对或检测证书,以证明“测量设备的溯源性”。
      世界上有哪份权威标准里,界定了此检测行为为溯源呀?晒出来给大家看看。什么叫“进一步溯源”呀?任何“测量结果”的第一级溯源,就是看该“测量结果”有没有证据,证明能否与上一级的“参照对象所复现的量值”关联绑定。不懂装懂滥竽充数的伪“砖家”,居然将《检测报告》也作为测量设备的溯源性证明。有能耐找一份无法实现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以《检测报告》作为溯源证明的案例出来给我看看。楼主的什么测量设备不能进行检定/校准?我在53楼晒出的CNAS第二个问题的回复,就是针对无法实现检定/校准的情况,这种情况充其量也就是功能性核查。已经说得如此明确,你这个给脸不要脸的“学术流氓”还要无休止的,不拿证据的嚼烂舌。
      作为管理体系审核员,竟然说“人家用户测量设备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就是检定规程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这纯属个人的臆想,是逃避对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证据是否“符合测量过程测量要求”的审核,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懒惰行为,是不合格的审核员。
      你们单位现场使用的游标卡尺、百分表、压力表,是不是以“检定”方式溯源的?符不符合测量过程的测量要求呀?审核员是怎么审的?审出猫屎来了没有?把检定合格的,不符合测量过程测量要求的《计量确认记录》晒出来给我看看。一个典型的十足的“学术无赖”。
      因为,仅提供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证据,并不能证明其所用的测量设备的计量溯源性,更不能证明受审核方出具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谁规定的?你这个“学术流氓”规定的?全世界任何一家实验室,任何一位审核员,谁不认?
      只有结合审核其出具的检测证书的同时,审核其提供的检定/校准证据,确定提供的检定/校准证据满足其出具的检测证书的要求后,才能确定受审核方的测量结果符合计量溯源性要求。
      真是语无伦次得了老年痴呆了吧。什么测量设备既有《检测证书》又有《检定/校准证书》啊?你们“规家”有吗?拿出来给我看看。CMA或CNAS的审核依据中,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了要同时审核《检测证书》和《检定/校准证书》?真是蠢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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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9 15:07:26 Last edit by luyu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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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云原话:看这位不懂装懂的“学术无赖”,竟说出这种令人笑掉大牙的外行话。非测量设备的其他产品,根本就不具有“测量”功能,或者说根本就不用于“测量”,需要“溯源”吗?一颗白菜需要溯源吗?一件衣服需要溯源吗?真是笨得都不笨了。
  答:无论骂人砖家如何谩骂,都改变不了他“笨得都没法再笨了”的事实!
  非测量设备的其他产品,本来就不具有“测量”功能,但它的特性一定是个“被测参数”。用测量设备对被测参数实施测量,一定会有“测量结果”。是“测量结果”,就必须确保其量值的计量溯源性。这是一个计量人该掌握的最基本的常识。
  一颗白菜不是“测量设备”,不需要计量溯源。但一颗白菜的重量、含水量,以及一颗白菜的各种营养成分和有害污染成分,都是被测参数,都需要实施测量过程获得测量结果,一颗白菜的重量及含水量、各种营养成分和有害污染成分的测量结果,都应具有计量溯源性。只会骂人的“井底之蛙”,只知道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结果需要溯源,“一叶障目”,看不到更广泛的“天空、大地”,看不到比测量设备多得多的非测量设备的其他产品,看不到无边无际的时空中,存在着更为广泛的被测对象的测量结果,所有这些测量结果,同样需要确保计量溯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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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测量设备的其他产品,本来就不具有“测量”功能,但它的特性一定是个“被测参数”。用测量设备对被测参数实施测量,一定会有“测量结果”。是“测量结果”,就必须确保其量值的计量溯源性。这是一个计量人该掌握的最基本的常识。
      你用什么测量设备对被测参数进行测量?是用经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进行测量,还是用未经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进行测量?说啊“学术流氓”。你掌握了最基本的常识,你解释给大家听听,用未经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进行测量所获得的“测量结果”,怎么与上级参照对象联系起来(关联绑定)?不能关联绑定,你溯什么源?你用什么来确保计量溯源性?有什么证据证明该“测量结果”具有“计量溯源性”?如此简单的常识都拎不清,居然也好意思在这里滥竽充数鱼目混珠忽悠一顶“专家”的头衔来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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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楼只会骂人的社会流氓,不愧为井底之蛙,只看到“检定/校准”这片树叶,看不到“计量确认”这片森林。对被测参数进行测量被称为“测量过程”,实施测量过程必须使用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测量设备。测量设备是否满足预期使用要求,不在于经检定/校准是否合格,而是要在实现所用测量设备的计量溯源性条件下,确定其实际计量特性,只要所用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满足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无论该测量设备经检定/校准是否合格,满足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的才可使用,否则,即便是经检定/校准合格,也不能使用。测量设备与上级参照对象联系起来,仅仅是实现了“测量设备的溯源性”,作为“测量结果的溯源性”,缺少如何将被测参数的测量结果与测量设备联系起来的这关键“最后一公里”。这关键“最后一公里”的“测量过程”,是通过“测量过程控制”和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来实现的。对此,就是给井底之蛙讲100遍,因为它只能坐井观天,至死也是看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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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被测参数进行测量被称为“测量过程”,实施测量过程必须使用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测量设备。测量设备是否满足预期使用要求,不在于经检定/校准是否合格,而是要在实现所用测量设备的计量溯源性条件下,确定其实际计量特性,只要所用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满足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无论该测量设备经检定/校准是否合格,满足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的才可使用,否则,即便是经检定/校准合格,也不能使用。
      谁告诉你“计量确认”的结论一定是“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啊?“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结论不是“计量确认”的结论吗?谁告诉你计量溯源了,就一定能保证你满足使用要求啊?自己鼠目寸光狗屁不懂,还好意思说别人“井底之蛙”,自臭不觉吧。
      测量设备与上级参照对象联系起来,仅仅是实现了“测量设备的溯源性”,作为“测量结果的溯源性”,缺少如何将被测参数的测量结果与测量设备联系起来的这关键“最后一公里”。这关键“最后一公里”的“测量过程”,是通过“测量过程控制”和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来实现的。对此,就是给井底之蛙讲100遍,因为它只能坐井观天,至死也是看不见的。
      什么叫“测量设备的溯源性”啊?具体指什么?怎么定义的?不是指“测量设备所复现的量值(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吗?“被测参数的测量结果”是什么?不是通过读取测量设备所复现的量值获得的吗?你长了一副猪脑,连这都拎不清吗?你这“测量结果”怎么跟上级参考对象所复现的量值关联绑定(计量溯源)?通过什么手段才能关联绑定?将“被测对象”与“测量设备”之间,通过“测量结果”联系起来,这叫“计量溯源”啊?这到底是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还是将“被测对象”与“测量设备”联系起来?你拎不拎得清啊蠢货?拿出本级“测量结果”,就证明你这个“测量结果”具有“计量溯源性”啦?真是蠢到了家!!!测量设备未经过检定/校准,你“最后一公里”所获得的“测量结果”,就是拿不出任何“计量溯源性”证明的一泡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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