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引用其他机构报告信息的问题

浏览0 回复8 电梯直达
Ins_33dac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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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
      CNAS-EL-13:2019《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相关要求的认可说明》2.1的d)实验室出具的报告中如有摘用其他机构报告信息的内容,则应在报告中给出清晰的标注,标注的方式应确保报告的使用人不会产生误解(参见CNAS CL01:2018, 7.8.2.1 p)。当使用认可标识时,按“外部提供的信息”(视同“分包”)要求控制。
      按照上面的要求,如果客户委托实验室A进行某个产品的检测,其中涉及到一项3C认证的检查项目(样品中的XX器件必须通过3C认证)但A实验室没有3C认证的测试能力,客户就提供了他们委托B实验室出具的该器件的3C测试报告,希望A实验室能将B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引用到A实验室最终出具的报告上,那A实验室应该怎么操作才能满足CNAS的要求?
      除了在报告上明确标注该项目非A实验室测试,而是引用B实验室的结果,是不是A实验室还要对B实验室进行合格供应商评估并且征得B实验室的同意才可以? 
      谢谢大家!
推荐答案:很沉回复于2022/03/02
首先明确。这种不属于分包,所以楼上的解读并不准确。
分包不论哪种。都是由检测方发起。换句话说,分包方收到的样品都应该是由你们A实验室发出,否则你无法确认样品的一致性。
想要合规,只能把委托给你们的样品,随机抽取符合检测需求的量,寄送给分包实验室B。这种才叫分包。分包也分为几种:1. 你们选择分包方,这种你们要对分包方资质进行合格供应商评价,并对分包结果负责。2. 分包方由委托方指定,那你们只需要引用B的结果,并按规定说明项目是分包的,及该分包方由委托方指定,本公司不对该检测结果负责。
你文中说的情况应该属于,客户提供信息引用。这种其实是存在很大风险的。你们应该有足够的免责声明。比如声明下列数据由委托方提供,本公司不对下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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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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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A实验室可以这样操作满足Cnas要求:实验室可以将检测活动分包给B实验室,并且报告中注明分包实验室,分包项目等信息.A实验室需要对B实验室进行供应商评估,并且需要经过客户同意,需要签订协议,双方达成一致,
根据CNAS-CL01:2018 6.6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6.1 实验室应确保影响实验室活动的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适宜性,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

a) 用于实验室自身的活动;

b) 部分或全部直接提供给客户;

c) 用于支持实验室的运作。

注:产品可包括测量标准和设备、辅助设备、消耗材料和标准物质。服务可包括校准服务、抽样服务、检测服务、设施和设备维护服务、能力验证服务以及评审和审核服务。”

这里外部提供的服务里包括“分包的检测服务”,实验室因工作量、人员、设备故障、环境条件、技术能力等原因可能会产生分包需求,实验室可以将检测或校准活动分包给其他实验室,应当注意选择通过了实验室认可、具备相应实验室活动能力的分包方,并且注意CNAS不允许百分之百分包。分包项目如需出具在自身报告中,应注明分包项目和分包方信息,如分包方未获得CNAS认可,应当在报告中注明分包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
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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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这种不属于分包,所以楼上的解读并不准确。
分包不论哪种。都是由检测方发起。换句话说,分包方收到的样品都应该是由你们A实验室发出,否则你无法确认样品的一致性。
想要合规,只能把委托给你们的样品,随机抽取符合检测需求的量,寄送给分包实验室B。这种才叫分包。分包也分为几种:1. 你们选择分包方,这种你们要对分包方资质进行合格供应商评价,并对分包结果负责。2. 分包方由委托方指定,那你们只需要引用B的结果,并按规定说明项目是分包的,及该分包方由委托方指定,本公司不对该检测结果负责。
你文中说的情况应该属于,客户提供信息引用。这种其实是存在很大风险的。你们应该有足够的免责声明。比如声明下列数据由委托方提供,本公司不对下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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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视作分包,需要在合同上注明该情况并在报告上明确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能力并注明承担该项目的机构名和认可编号
石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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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客户讲样品发送两个实验室检测的话,让你们来合并报告的话,我觉得应该由客户提供信息并做明确的表示;如果是你们实验室分包的话首先要得到客户认可然后对分包方进行资质评估然后合并,并做说明。不论那种情况,如果实验室合并报告的话都要做出明确的说明,如果加盖CNAS章的话更应该说明。
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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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123(m3149125) 发表:
可以视作分包,需要在合同上注明该情况并在报告上明确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能力并注明承担该项目的机构名和认可编号
这个并不是分包。而是客户直接把数据给你的。你连这数据和你送检的样品是不是一个样品都确认不了。
gras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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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很沉(zhao1hao2985) 发表:
首先明确。这种不属于分包,所以楼上的解读并不准确。
分包不论哪种。都是由检测方发起。换句话说,分包方收到的样品都应该是由你们A实验室发出,否则你无法确认样品的一致性。
想要合规,只能把委托给你们的样品,随机抽取符合检测需求的量,寄送给分包实验室B。这种才叫分包。分包也分为几种:1. 你们选择分包方,这种你们要对分包方资质进行合格供应商评价,并对分包结果负责。2. 分包方由委托方指定,那你们只需要引用B的结果,并按规定说明项目是分包的,及该分包方由委托方指定,本公司不对该检测结果负责。
你文中说的情况应该属于,客户提供信息引用。这种其实是存在很大风险的。你们应该有足够的免责声明。比如声明下列数据由委托方提供,本公司不对下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这种可以盖CMA吗
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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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rassong(v3021005) 发表:
这种可以盖CMA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这种信息你需要加说明,阐述该信息的特殊情况。这种备注信息我觉得有点难写,因为搞不好就被误会成你们的责任了。你可以问问有没有其他版友出过这种。我是不敢出这种信息的。
rayo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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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准则:
    CNAS-EL-13:2019《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相关要求的认可说明》2.1的d)实验室出具的报告中如有摘用其他机构报告信息的内容,则应在报告中给出清晰的标注,标注的方式应确保报告的使用人不会产生误解(参见CNAS CL01:2018, 7.8.2.1 p)。当使用认可标识时,按“外部提供的信息”(视同“分包”)要求控制。
      先来看看一份报告带有CNAS标识意味着这份报告代表了什么,CNAS-CL01:2018 第一章 本准则规定了实验室能力、公正性以及一致运作的通用要求。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组织,不论其人员数量多少。

      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使用同行评审的组织和方案、认可机构及其他机构采用本准则确认或承认实验室能力。意味着带CNAS标识的报告体现了这个实验室在检测领域的能力,具备对外出具公正性数据。是能力的体现。



      CNAS-CL01:2018 7.8.2.1 注:报告中声明除全文复制外,未经实验室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报告,可以确保报告不被部分摘用。条款交待的很清楚。注的内容是理解要求和说明有关要求的指南。

      这样也可以防止有部分检测数据不合格的项目被弃用。

      第一种情况,如果不使用认可标识的时候,在征得B实验室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引用,但不能加盖CNAS章。但是,客户提供信息引用,这种其实是存在很大风险的,应该有足够的免责声明。比如声明下列数据由委托方提供,本公司不对下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二种情况,如果要使用认可标识,也就是加盖CNAS章,按“外部提供的信息”(视同“分包”)要求控制,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带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 包含部分分包项目时,应清晰标明分包项目。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从分包方的报告或证 书中摘录信息应得到分包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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