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ztyzb(zxz19900120) 发表:我本来是把CNAS和CMA准则和在一起,做了一个条款对照表,作为一个审核记录表格。然后单独做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检测的审核记录表,分开审。但是很麻烦的是,部门人员确实有交叉,设备到还是分业务板块在使用。操作起来总感觉不能有效界定,比如环境检测和职业卫生人员有交叉。CNAS评审的时候,老师也认为我们的体系、工作开展没能体现出CNAS的界定范围。
楼主还有些补充要求没加。如果人员职能和设备是相对独立的(完全独立很难)即环境检测和职业卫生人员设备不交叉的话建议按照领域来进行内审;如果人员和设备是交叉的建议按照要素来进行内审,内审时间上建议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