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关于环境空气位数保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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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波儿奔@奔波儿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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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二氧化硫的保留位数在HJ482修改单中要求的是“结果准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但是在HJ663中又要求“归整”,到底要以哪个为准呢?
推荐答案:ztyzb回复于2022/04/27
楼主,这个是不冲突的,因为本身两个标准的目的不同。HJ 482-2009是分析标准,也就是按照此标准进行项目分析要按照此标准规定进行报出结果和出具报告;HJ 663-2013是数据统计评价规范,也就是即使贵单位按照HJ 482-2009进行分析和出具了报告,但是统计和上报数据时候按照HJ 663-2013执行,其实地表水和国控地表水断面也存在这种情况,分析和上报单独的要求,也是为了全国范围内的统一。
再者HJ663-2013根据HJ 2.2-2018大气环评导则内容主要是为了评价长期达标情况的(如下图),像一般环评手工监测可以不执行其规定,楼主可以查下目前的环评公示,数据都是直接和GB 3095-2012相应功能区比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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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xia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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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速率结果保留位数取决于参与计算参数的有效数字、数据的大小和方法检出限等。
绿树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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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并不冲突啊,第一个是分析方法的修约规则,然后出监测报告按照这个来,然后根据监测报告编制空气质量报告的时候按照规整进行。这两个标准适用范围都不一样,所以并没有冲突,这是两份报告。一份手工监测报告,一份空气质量报告。而且两个单位完全不一样,最终表示结果是一样的,0.001mg/m3和1μg/m3实际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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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7 10:39:37 Last edit by Ins_cb7f1147
zt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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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是不冲突的,因为本身两个标准的目的不同。HJ 482-2009是分析标准,也就是按照此标准进行项目分析要按照此标准规定进行报出结果和出具报告;HJ 663-2013是数据统计评价规范,也就是即使贵单位按照HJ 482-2009进行分析和出具了报告,但是统计和上报数据时候按照HJ 663-2013执行,其实地表水和国控地表水断面也存在这种情况,分析和上报单独的要求,也是为了全国范围内的统一。
再者HJ663-2013根据HJ 2.2-2018大气环评导则内容主要是为了评价长期达标情况的(如下图),像一般环评手工监测可以不执行其规定,楼主可以查下目前的环评公示,数据都是直接和GB 3095-2012相应功能区比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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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测试原始记录以HJ482为主,优先参照检测标准,按照标准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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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绿树之林(Ins_cb7f1147) 发表:
这两个并不冲突啊,第一个是分析方法的修约规则,然后出监测报告按照这个来,然后根据监测报告编制空气质量报告的时候按照规整进行。这两个标准适用范围都不一样,所以并没有冲突,这是两份报告。一份手工监测报告,一份空气质量报告。而且两个单位完全不一样,最终表示结果是一样的,0.001mg/m3和1μg/m3实际上是一样的。
正解
霸波儿奔@奔波儿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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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并不冲突啊,第一个是分析方法的修约规则,然后出监测报告按照这个来,然后根据监测报告编制空气质量报告的时候按照规整进行。这两个标准适用范围都不一样,所以并没有冲突,这是两份报告。一份手工监测报告,一份空气质量报告。而且两个单位完全不一样,最终表示结果是一样的,0.001mg/m3和1μg/m3实际上是一样的。
谢谢老师!
Ins_d87bdf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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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并不冲突啊,第一个是分析方法的修约规则,然后出监测报告按照这个来,然后根据监测报告编制空气质量报告的时候按照规整进行。这两个标准适用范围都不一样,所以并没有冲突,这是两份报告。一份手工监测报告,一份空气质量报告。而且两个单位完全不一样,最终表示结果是一样的,0.001mg/m3和1μg/m3实际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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