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MA对方法偏离的规定:
CNAS对偏离的规定:CNAS-CL01
5.4.1? “……对检测和校准方法的偏离,仅应在该偏离已被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授权和客户接受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
CMA对偏离的规定:《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5.14 “……如确需方法偏离,应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和批准,并征得客户同意。当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应通知客户。
2方法偏离需要满足的四个条件:
1.偏离需要有文件规定;
2.偏离需要经过技术判断;
3.偏离需要批准和授权;
4.偏离需要通知客户得到客户的接受。
3方法的偏离一般发生的情况
1 在新老标准交替时,即旧标准已作废,新标准已实施,但尚未出版发行;
2 使用标准中未规定的方法(包括样品的处理方式等);
3 所用仪器设备已经到检定周期,但因特殊原因而无法送检;
4 当客户提出偏离要求;
5 实验室现有的条件和标准的的规定有差别(如气相色谱中用毛细柱代替填充柱);
当偏离变成了长期行为,那么方法偏离就变成了非标准方法,需要按非标方法的流程进行方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