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tooshuje(Ins_d2a371de) 发表:检测报告属于第三方机构公正性出具的报告,而评估报告可作为评价电站好坏的买卖商业性服务,个人理解的公正性问题出在这,就好比一个商品你做了检测,你还判定了这件商品的好坏,好坏都由你自己说了算。大概老师提醒的点在这里吧。只是检测是正经做的,评估也是在检测的基础上判定好坏,自己觉得公正,别人未必觉得公正。
感觉有点类似于环境监测与环境评估的情形。但是实际法律规定的是,环境治理与监测不能是同一家,环境评估与验收不能是同一家。监测与评估是由于业务模式上差距较大,人员技术能力不好兼容,以及法律、经营风险层面的考虑吧。
前者属于检测(CL),后者属于检验(CI)?检验检测机构(CMA)不都是兼顾检测与检验的吗?
个人以为,电站评估,应该属于检验,按照17020的4.1.6和附录A做好公正独立性的识别和管控,应该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