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784】问: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前五天修改了招标文件,并在网上公告,未逐一通知所有投标文件收受人,该修改是否有效?

浏览0 回复1 电梯直达
wccd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问: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前五天修改了招标文件,并在网上公告,未逐一通知所有投标文件收受人,该修改是否有效?

答:《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为您推荐
您可能想找: 技术咨询 询底价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立即提交
可能感兴趣
wccd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猜你喜欢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