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性质和适用对象: CNAS认可属于机构的自愿行为。适用于第一、二、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只要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通过认可就可以发证,企业甚至个人实验室均适用,范围很广。 CMA认定具有强制性,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结果,必须具有CMA资质。一般只对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包括小部分特定的第二方实验室,范围较小,通常跟审查认可一起,只有经过政府的授权才有资格。
② 适用范围: CNAS认可是国际互认。 CMA认定在中国国境内有效,对社会出具具有公正证明作用。
③ 管理机构、评审机构: CNAS认可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进行评审和管理。 CMA认定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评审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