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最主要的核查是实验室的设备和实验室的环境,需要保证设备能保持原来的状态。
设备核查主要方法是校准、检定,也可以由实验室自行进行核查,比如测试标准物质核查和其他设备比对核查,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对环境的核查主要是保证新搬迁的实验室条件满足标准和仪器要求,比如电压满足设备的要求,光照满足相关测试标准的要求。需要对地址变更通知,实验室应在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CNAS秘书处。同时实验室要立即停止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并制定相应的验证计划,保留相关记录,待CNAS通过现场评审方式确认后,方可继续(恢复)在相应领域内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
搬迁后的现场评审不是全要素,重点关注设备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