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状元秀(baby073125) 发表:
实施陈述:实验室提供不出对方法验证、符合性声明人员的授权文件。 依据:不符合CNAS-CL01:2018/6.2.6a)、b);BH/CM-2020《质量手册》6.2.6.1
我们原始记录有判定,当时评审老师问依据什么,我说依据测试标准,他说对这个判定有没有授权,我是懵的,不是依据标准吗?查了一下,确实没有针对方法验证和符合性声明的授权,请问该如何分析原因和纠正?感谢!
答:按照你说的意思,我认为是你们实验室未对相关人员进行授权任命。原因:实验室在进行方法验证及符合性声明时,只注重了流程的合理性和严谨性,未对执行人员的能力及权利进行核查和任命。纠正措施就是1. 对不符合条款进行学习;2. 对程序文件进行修订,增加对方法验证、符合性声明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提出要求;3.拟任命的对方法验证及符合性人员的能力进行核查,确认其资质及经验是否符合程序规定要求;4. 签订任命书并由主任签字确认后发放;5. 对人员后期执行情况进行监督;6. 举一反三看其他岗位如监督员、报告审批等人员的授权情况进行监督。
好的 ,谢谢老师!您这么说我了解了。
我之前的疑惑是上次审核老师也查这方面了,我们说是有上岗证,就是针对认可标准的测试设备,对有资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授权了,当时那老师说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