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骂“人”,而是骂“学术流氓”,这与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毫无区别。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到终身何错有之?除了你这个学术流氓,还有谁说不该打的?
我已经说清楚了,完整的测量结果表达方式三个原则,包含了不确定度的有效数字个数不超过两个,不确定度末位数与测量结果末位数对齐,不确定度和测量结果后面的数字0不允许随意增加与减少。 的确是蠢得跟猪一样。啥叫
“包含了不确定度的有效数字个数不超过两个”呀?
“包含了”三个字是不是多余的屁话呀?已经对你说了多少遍了,哪里规定的
“不确定度末位数与测量结果末位数对齐”呀?明明是
“测量结果的末位与不确定度的末位对齐”,你这副猪脑就是教不会。有能耐把你这个“
规氏规定”的出处或对齐案例晒出来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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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流氓睁大眼睛看看清楚,以上哪一步操作是与你那狗屁“
三原则”相符的?第二处红线标示的内容,为什么不将不确定度
U=0.25g的末位,修约至于测量结果
y=6.3g的末位对齐呀?
你的任何混淆概念的手段和任何狡辩都苍白无力。“谁告诉你平均值作为最终测量结果,就一定比单次测量结果的准确性高啊?”这是计量学的又一个基本常识,请骂人流氓去请教计量专业的老师,就连学生也都知道。 说出这番话,恰恰说明这位学术流氓连基本的常识都是狗屁不懂。改变测量方法(取多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测量结果)的目的是什么?是
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吗?能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吗?那还要对测量结果进行
修正干什么?你是哪位大粪“老师”浇(教)出来的?的确是臭啊!
至于“平均值作为最终测量结果的末位数”与常规测量结果的末位数确定规则没有区别,都是上面所述的“三原则”。 案例呢?学术流氓晒出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