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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Ins_33dac784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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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xurunjiao5339
ID:zxz19900120
ID:m3149125
ID:luyunnc
原文由 123(m3149125) 发表:CNAS 规定判定标准要同时申请认可,方作合格与否判断
ID:xiahuanihao
ID:p3334640
ID:bslwg
ID:abin230
ID:liangzi0312
谢谢老师!那其实如果产品的技术要求里不包含测试方法,我们只需要认可该产品的测试方法就可以,也不必把技术要求作为判定标准向CNAS申请了吧?原文由 ztyzb(zxz19900120) 发表:楼主看一下上图,CNAS不接受仅申请判定标准,需要和分析标准同时申请认可。这里面包含了两个意思:1、如果判定标准中无检测分析标准,不需要申请可以直接使用不算超资质;2、如果有检测分析标准,必须同步申请分析标准和判定标准,否则依据判定标准判定就算超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