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报告用章咨询

浏览0 回复9 电梯直达
Insp_aeea7d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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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产品按照3个强制性产品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委托检验,报告出具时CNAS、CMA都可以施加吗?送检产品名称是3个标准的产品名称复合在一起。3个强制性标准均已获得授权。
推荐答案:状元秀回复于2024/05/10
如果三个产品均符合CASN和CMA的要求的话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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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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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标准是产品标准,检测方法标准是检测方法标准。CNAS认可或CMA资质认定的,是检测方法标准。如果产品标准中涵盖了检测方法,则没有问题。如果产品标准中只是引用了另外的检测方法标准,报告中的检测依据,应该写检测方法标准。产品标准应该只是将提供的产品合格判据(如“检出限”等),作为产品是否合格的符合性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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