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仪”起享奥运】关于悬浮物取样体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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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yuze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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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书上写的一般取样体积以 5-100mg 悬浮物的量来量取,但是如果采的水样一共就 500mL,抽滤烘干后质量 4.5mg,不到 5mg 怎么办呢,计算出的结果还是超过检出限了的。检出限一般默认是 4,那么 500mL 水样,悬浮物的量 2mg 就够了,感觉这个标准中的说法有些矛盾,悬浮物测定的取样量多少为宜?

解答:

悬浮物的检出限没有明确规定,那个 4mg/L 应该是以取样 100mL 和恒重差 0.4mg 来估算的。因此你取 500mL 样应该说不少啦,只要最后的悬浮物称重大于 0.4mg,那就算出来多少就报多少。

一般水样中,测定 SS 的最佳含量为 10~100mg,无机物性质的 SS(如河流泥砂等)可多些,颗粒大粘度高的工业废水(如酿造、食品废水)应小于 50mg,但取样体积一般也不应少于 10ml,SS 量太多,截留的水份也多,干燥和过滤都将变得困难,延长了分析时间。最小取样量。但滤料上 SS 过少,则会增大称量误差。

当 SS 含量很低(如清洁地表水)时,应尽可能加大取样量使所取水样 SS 重量测定值在 5.0mg 以上,可以按 100mL 的量来加倍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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