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二:
删除“菌落总数”指标
删除“菌落总数”与国际接轨
“菌落总数”一直是困绕企业的问题,在历次的抽样检查中,许多品牌饮用水都在此问题上“落马”,成为不合格产品。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数据显示,从2005年至2007年,因“菌落总数”超标而不合格的饮用水产品批次数量逐年增高,2005年为91批次,2006年为96批次,2007年为108批次。而正因为菌落总数限定严格,致使众矿泉水企业为控制菌落总数而加大臭氧投放量,也增大了致癌物溴酸盐产生的几率。据悉,矿泉水国标过去一直对菌落总数限定严格,每毫升不得超过50个,而这样的限值被众多企业认为“苟刻”,而且“与国际不接轨”。
据业内人士介绍,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有多个,比如桶、瓶装水在运输过程中、储存,或桶清洗不干净等都可能造成超标。在国际上的矿泉水或饮用水标准中,并没有该项目。加林山矿泉水总经理任海滨表示,国家取消菌落总数这一指标,是基于行业的整体水平在提高,可以与国际接轨,也有利于出口贸易的正常往来,不会因双重标准而造成尴尬。
增加3种致病菌指标
有消费者担心,新国标取消“菌落总数”项目,将给部分企业“有机可乘”,届时生产、销售出来的矿泉水细菌多、不干净,饮用不安全。对此,广东省饮用水行业协会专家马幼骐认为,这是一种误解,虽然新国标中取消了“菌落总数”,但同时也另外增加了3种致病菌指标,除大肠菌群每100ML水源水小于3MPN、灌装产品小于2MPN外,增加了粪链球菌、绿脓杆菌、产气荚膜菌三种致病菌则规定不能含有,“新国标比以前更安全,更符合国情了。”该人士说。
据悉,矿泉水新国标至今已修改到第八稿了,业内估计,该新国标将于年底公布,明年正式实施。
■小资料
矿泉水新国标主要变化
●完善了天然矿泉水的定义;
●界限指标去掉1项“溴化物”;
●限量指标增加3项(锑、锰、镍、“溴酸盐”)、修改3项(镉、砷、硼),删除4项(锂、锶、碘化物和锌);
●污染物指标增加2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矿物油);
●微生物指标增加3项(粪链球菌、绿脓杆菌和产气荚膜杆菌),删除1项(菌落总数)。
本报记者欧志葵
●完善了天然矿泉水的定义;
●界限指标去掉1项“溴化物”;
●限量指标增加3项(锑、锰、镍、“溴酸盐”)、修改3项(镉、砷、硼),删除4项(锂、锶、碘化物和锌);
●污染物指标增加2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矿物油);
●微生物指标增加3项(粪链球菌、绿脓杆菌和产气荚膜杆菌),删除1项(菌落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