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文件中说明,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国办发〔2010〕61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五日